昆仑万维(300418):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4-038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01.38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昆仑万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除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不可以归属外,2023年激励计划涉及的6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1.385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04.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9,778.15万股的2.24%。 3、 授予价格(调整后):10.88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0.8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激励人数:共计80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5、 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若归属期未满足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①对于后台职能部门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和(C)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职能部门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②对于非职能部门的激励对象,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非职能部门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3年3月14日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4,2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2023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同意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3名调整为80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74.50万股调整为4,204.50万股。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4,2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3月14日。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33%。公司确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3月14日,截止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10.88元/股 3、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占授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33%。本次符合期权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1.385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21,500.7204万股的0.82%,具体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除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不可以归属外,同意对65名激励对象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归属。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如全部归属,公司股份将增加1001.385万股,归属完成后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昆仑万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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