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8:36:02 中财网
原标题: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简称:景旺电子 股票代码:603228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景旺电子”或“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仅对本次债券受托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民生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民生证券作为景旺电子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景23转债,债券代码:113669,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54.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384,622.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9,615,377.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1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95号)文同意,公司115,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23转债”,债券代码“113669”。

二、“景23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景23转债
(三)债券代码:113669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115,400.00万元
(六)发行数量:1,154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4月4日至2029年4月3日。

(九)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十)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1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4月3日)止。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5.71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5.21元/股。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二)转股价格调整
1、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2、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P/(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P+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P-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0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1
鉴于公司将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景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5.21元/股调整为24.71元/股,具体计算过程为: P = P - D = 25.21 - 0.50 = 24.71元/股
1 0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6月6日生效。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利润分配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因利润分配对“景23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未对发行人的日常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民生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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