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000153):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22日召开的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32,026,2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 (2)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年度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2,026,23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股,转增股本 132,810,492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464,836,722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分配按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施。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2,026,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332,026,230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64,836,722 股。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 0股,本次权益分派不存在差异化安排。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6月 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于 2024年 6月 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6月 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年 6月 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股份数量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464,836,722股摊薄计算,公司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34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及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军、张群山 咨询电话: 0551-64846153 传真电话: 0551-6484600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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