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力合科创(002243):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2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1,210,604,2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0,604,2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 咨询联系人:于喆、任红娟、张驰 咨询电话:0755-28483234 传真电话:0755-28483900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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