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丽B(900939):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9:40:43 中财网

原标题:汇丽B: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6月6日
目 录
会议须知............................................................ 2 会议议程............................................................ 3 释 义............................................................ 4 议案一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议案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三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 议案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8 议案五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3 议案六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4 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3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 ... 25 议案八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26 议案九 关于公司发起人名称变更登记的议案 ........................... 29 报 告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巢序 ............................. 30 报 告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绍斌 ........................... 36 报 告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静宇 ........................... 42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参加会议的每位股东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本须
知,会议期间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或会议程序,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2、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该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投票股东代表请认真、清楚地填写表决票,填写完成后,
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取。本次会议由见证律师和一名监事以及两名股东代表负责监票。

5、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9个议案:其中:议案6、7、8为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6、本次会议将安排股东自由发言。股东如须在会议上提出与议
程相关的质询,应在会议开始前在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在会议开始后20分钟内将发言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秘书处,大会秘书处将
根据登记的秩序先后统筹安排发言,董事会将予以答疑,与议程无关的内容,董事会可以不予受理。为确保大会的有序进行,发言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每位股东代表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全程由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


公司大会秘书处
2024年6月6日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要内容:
1、 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2、 宣读《会议须知》
3、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 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3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
10、 审议《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11、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发起人名称变更登记的议案》
12、 听取公司各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
13、 股东代表发言及公司方面解答问题;
14、 就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5、 休会、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16、 宣布表决结果;
17、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8、 会议结束。
释义
在本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或本公司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汇丽地板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
汇丽涂料公司上海汇丽涂料有限公司
中远汇丽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
东驰公司上海东驰汽车有限公司
江苏臣生公司江苏臣生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汇豪木门公司上海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
汇丽集团或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公司或江西工厂江西汇丽上海建材有限公司



议案一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 露。 为倡导绿色环保,公司未安排印刷 2023年年度报告,请各位股 东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阅读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PDF文档。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大家好!接下来,由我作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
会参考了交易所年报格式,从经营讨论分析、计划进展说明、未来发展讨论及日常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汇报,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度公司仍以自有厂房对外租赁业务为主,业务情况持续
稳定,公司2023年度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935.57万元,负债
总额为2,629.86万元,归属于公司的股东权益为14,726.37万元。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9.12万元,营业利润1,107.69万
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6万元。


(一)自有厂房租赁方面

1、2023年度康桥地区厂房的租赁业务仍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汇丽地板公司如期取得全部厂房租赁
收入1,522.57万元,收租率100%。作为公司最重要收入与利润来源,汇丽地板公司除了安排专人做好相关维保工作外,并着重做了以下工作:

1)关注、跟踪了解承租人东驰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以分析确
定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并讨论是否进行厂房光伏改造等有利于节能、增效等措施。


2)了解康桥地区厂房所在区域的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对外租赁的
厂房供应数量及租金行情。


3)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关于工业厂
房利用与开发的相关政策。


2、报告期内,受诉讼影响,江苏汇丽大丰工业园仍未能开展厂
房租赁业务,但诉讼执行有一定进展。


因承租人江苏臣生公司连续多年欠付租金,中远汇丽公司于2021
年9月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江苏臣生
公司支付欠付租金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该案经过一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公司的诉请基本得到支持,公司已依据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11月13日及2022年3月8
日、3月23日、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分别披露的临2021-
010、2021-017、2022-001、2022-003及2022-017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执行法院沟通,推动执行进程。2023年11
月 29日,法院将土地厂房交还公司管理,并启动对江苏臣生公司留
置在园区内的可移动财产的法拍程序。报告期末,公司配合协助法院进行法拍前评估工作,并在园区周边安装视频监控等措施以加强日常管理。报告期后,因江苏臣生公司留置的可移动财产较多,法院仍在组织推进相关法拍工作。公司预计 2024年度内可以执行完毕并恢复
江苏大丰工业园的租赁业务。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二)持续关注联营企业汇丽涂料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经过长时间的尝试与努力,汇丽涂料公司在上海旧改项目上逐步
建立起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参与上海旧改项目 28个,参与旧改面积
213万平方米。同时通过减员增效等措施降低了成本,经营状况稍有
改善。但因受江西工厂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影响,导致其全年的财务指标仍不甚理想。其 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 6,630.29万
元,亏损583.72万元,全年业绩与去年持平。


汇丽涂料公司作为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2023年度的亏损对公
司影响情况与去年同期基本一致,公司将持续重点关注其业务进展。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从稳健角度出发,公司近年来主要通过银行长期存款及购买银行
委托理财产品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度取得长期存款利
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共计336.76万元。


(四)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汇丽公司将其持有的汇豪木门公
司全部 9.4%股权作价 2,790万元转让给了公司控股股东汇丽集团。

该股权转让交易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相关收益计入未分配利润,不对公司报告期利润产生影响。


关于该次交易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及6月2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分别披露的临2023-008及2023-011号公告。


(五)其他方面

2023年公司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及监管政策的变化,将扩大公司
经营业务范围和规模作为公司的工作重点,但仍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二、公司2023年度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23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为: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500万元,
三项费用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全年业绩保持盈利。


公司基本完成 2023年度经营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29.12
万元,业绩继续保持盈利。公司业务情况持续稳定,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9%。


2023年度三项费用 44.08万元,与经营计划相差较大的原因是
银行长期存款是公司闲置资金的主要理财方式,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导致。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度合并2022年度合并同比增减
销售费用17.42-14.97不适用
管理费用348.10328.485.97%
财务费用-321.43-301.00不适用
其中:利息费用0.871.18-26.46%
利息收入322.77302.886.57%
合计44.0812.51252.35%
三项费用较去年同期12.51万元增加252.35%,主要是上年度销
售费用中有冲回康桥地区厂房租赁中介费32.11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自有厂房租赁,虽体量较小,但公司与东驰
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锁定租赁价格,除非东驰公司或者奔驰品牌在租赁期内有重大经营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预计该厂房未来租赁期内相关租赁业务应无其他重大影响因素。


公司现有自有厂房租赁业务规模小,公司须在目前业务的基础上
探索新业务,确定行业及未来发展方向。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在“保收益”的前提下“谋发展”,探索新业
务、扩大公司经营业务规模和范围是公司的工作重点。


(三)经营计划

2024年度公司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三项费
用合计不超过300万元以内,全年业绩保持盈利。


2024年度公司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做好自有厂房的租赁维护工作。


1)上海康桥地区厂房,与承租人东驰公司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积极提供租赁保障服务,确保及时、稳定收取厂房租金。


2)江苏大丰地区厂房,推进租赁纠纷诉讼案件的执行,及时招
租并恢复租赁业务。


2、持续关注汇丽涂料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特别是以下方面
的工作:

1)市场渠道:深耕江浙沪旧改工程市场,与区域国资房地产企
业战略合作,承接政府及工业企业项目,聚焦平台建设、品牌入库及经销商渠道。


2)持续推进产品研发计划:旧改专用产品,隔热反射及节能型
产品,工程专业涂料及绿色涂料。


3)加强内控管理,重点为:控制成本、盘活呆滞资产。


3、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方面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努力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


4、关注资本市场政策动态。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公司战略层面及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一直加强“谋发展”的工作,但鉴于公司自身能力和
承担风险的实力,以及市场地位弱小,缺乏竞争力,未来公司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公司退市风险

随着监管机构对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各类退
市新规的完善,严格执行退市政策及简化退市流程已经成为监管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小且业务单一,上市公司质量未得到提升。一旦监管机构未来进一步提高退市要求,公司将面临退市的风险。


四、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
次、通讯方式会议5次,现场结合视频方式会议1次。董事会会议具
体审议的议案如下:

1、2023年3月 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八项议案并听取了三项相关报告。


2、2023年4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三项议案。


3、2023年8月 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3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
则>的议案》

7、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执行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执行工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完成了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主要内容以及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报
告期内共召开8次会议,主要内容为:

1、沟通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发表
审阅意见。


2023年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进行了单独沟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审计情况做了总结。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编
制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
务状况,同意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每季度召开例行会议,与公司审计部沟通公司内部审计及内
控监督的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对审计部的内部审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并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
作。


3、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
整的和准确的。


4、与外部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2023年度年报预审情
况,询问了解其 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人员、计划及安排,并督促
其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四)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则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本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24份。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明确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备案程序以及责任追究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令及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督促相关知情人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防止内幕交易提醒函》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认真做好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前的信息保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报告期内,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减弱,但公司并没有因此降低工作要求:一方面要求投资者关系管理涉及部门及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另一方面公司员工友好、真诚地接待所有中小投资者的来访、来电,主动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上投资者的提问,积极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业绩说明
会,同时通过书面、上门拜访、提供所需资料等形式向公司法人股东介绍公司情况,并维护好与媒体、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以不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七)内控工作

2023年,根据《公司内部控制手册》要求,公司做好各项业务环
节的流程把控,结合实际业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聘请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机
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董监高及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为更好地规范公司运作,强化各级员工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
组织参加由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董秘等任职资格(及后续)培训17人次,参加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协会举办的各类业务专题培训、讲座及活动 32人
次。


公司自有厂房租赁业务相对稳定及持续,每年的经营计划及完成
情况也变化不大,但业务规模小的问题长期存在,且随着监管要求的提高,公司的退市风险逐渐变大。董事会将继续努力,也期待得到大家持续的帮助与支持!

谢谢大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大家好!接下来,由我作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
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我们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决策、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起到了有效地监督作用。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
通讯方式会议5次,现场结合视频方式会议1次。监事会成员认真调研,审慎决议,积极履行监事会职责。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共5项议案。


2、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2023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各位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和历次董事
会会议,并认真审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文件、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能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制度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
了审阅,并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
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谢谢大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合并报表范围及审计

1、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母公司: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香港汇丽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

2、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
营业收入1,529.121,470.863.96
营业成本123.2088.9938.44
利润总额1,108.581,081.87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6761.162.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8.91262.32391.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310.0419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210.04141.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36.71减少0.88 个百分点
股本(万股)18,150.0018,150.00-
总资产17,935.5714,662.732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4,726.3711,753.3725.29
三、财务状况

(一)资产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 产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503.299,838.5127.09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1.97704.93184.00
应收账款305.88585.57-47.76
预付款项0.60-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7.501.50400.00
存货---
其他流动资产13.6217.01-19.96
流动资产合计14,832.8611,147.5233.0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631.141,850.03-11.8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6.91-100.00
投资性房地产868.45922.81-5.89
固定资产32.0838.99-17.71
使用权资产19.9120.61-3.37
无形资产551.12615.86-10.51
非流动资产合计3,102.713,515.21-11.73
资产合计17,935.5714,662.7322.32
资产总额17,935.57万元,同比上年14,662.73万元,增加
3,272.84万元,增长22.32%,变动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为12,503.29万元,对比上年期末货币资金9,838.51
万元增加了2,664.78万元。增加27.09%,主要是本年度盈利及下属子公司中远汇丽出售持有的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9.4%的股权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001.97万元,比上年期末的704.93万元
增加1,297.04万元,增加184.00%,主要是增加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所致。

3)应收账款为305.88万元,比上年期末的585.57万元,减少
279.69万元,减少47.76%,主要是收到康桥地区厂房2024年度第一季度租金冲减应收款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为1,631.14万元,比上年期末减少218.89万元,
减少11.83%,系权益法下公司联营企业汇丽涂料有限公司本年度亏损所致。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上年期末减少100%,减少66.91万元,系
下属子公司中远汇丽出售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二)负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和股东权益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339.90340.47-0.17
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279.05279.05-
应交税费987.11930.566.08
其他应付款853.51846.460.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37.6528.60
其他流动负债47.4447.44-
流动负债合计2,516.832,451.632.6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0.3013.66-24.58
预计负债-1.00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2.73102.73-
非流动负债合计113.03117.38-3.71
负债合计2,629.862,569.012.37
负债总额2,629.86万元,同比上年2,569.01万元,增加60.85万
元,增加2.37%,变动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期末应交税费为987.11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56.54万元,主要系应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三)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
股本18,150.0018,150.00-
资本公积6,837.736,837.73-
其他综合收益-361.18-1,202.20不适用
盈余公积1,811.191,811.19-
未分配利润-11,711.36-13,843.34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726.3711,753.3725.29
少数股东权益579.34340.3570.22
股东权益合计15,305.7112,093.7226.56
股东权益总额15,305.71万元,比上年同期12,093.72万元,增加
3,211.99万元,增长26.56%,变动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1)其他综合收益增加841.02万元,主要系冲回下属子公司中远汇
丽联营企业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公允价值所致。

2)未分配利润增加2,131.98万元,系报告期公司盈利及下属子公
司中远汇丽出售持有的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所致。


四、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2023年2022年增减(%)
营业收入1,529.121,470.863.96
减:营业成本123.2088.9938.44
营业税金及附加68.0759.8613.71
销售费用17.42-14.97不适用
管理费用348.10328.485.97
财务费用-321.43-301.00不适用
加:其他收益0.090.09-
投资收益-192.42-189.37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96-21.04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9.20-18.11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利润1,107.691,081.062.46
加:营业外收入0.890.8110.23
减: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1,108.581,081.872.47
减:所得税费用330.49325.011.69
净利润778.08756.852.8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6761.162.79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2.36万元,比上年同期
761.16万元,增加21.20万元,同比仅增加2.79%,基本持平。变动相对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营业成本为123.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44%,主要系康
桥地区厂房屋面维修支出,本年度增加摊销所致。

2)销售费用为17.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39万元,主要系
上年度公司冲回部分康桥地区租赁合同中介费用,本年度无此项冲回所致。

3)管理费用为348.10万元,比上年同期328.48万元增加19.61万
元,主要系本年度子公司中远汇丽为转让其持有的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9.4%的股权,增加中介服务机构费用所致。


五、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2023年2022年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8.91262.32391.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3.59-1,373.8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0-8.03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05.95-1,112.31不适用
现金流量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8.91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391.34%,主要是本年度康桥地区厂房预收2024年一季度租金,
以及受上年度免租期等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加900.31万元。主要系本年度收到汇豪木门制造公司股权转让款,以及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公司财务状况,2024年公司财务预
算情况如下:

预计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三项费用不超过300万元,
继续保持盈利。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康桥地区厂房及江苏大丰
汇丽工业园的租赁收入等。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六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82.36万元,截至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711.36万
元。


虽然公司本年度盈利,但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
未能达到现金分红要求,因此,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七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
2023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
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该所是一家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该所一直以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服务并且为公司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其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确定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事宜

公司拟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酬不超过人
民币51.4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不超过37.10万元;内控审计
报酬不超过14.31万元(均不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八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谋求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委托业务,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谋求主营业务发展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
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可在授
权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滚动累计额度不超过4.5亿。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程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包括:权益类、债券类、货币类和其他类型风险基金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务由投资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授权自有
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所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
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或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的影响。


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委托理财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为原则,着重
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对所购产品严格把关,及时掌握所购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最大限度降低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到期收回。


2. 公司已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
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 公司投资部为主要操作部门,财务部对投资业务进行日常
性监督。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均会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将严格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
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投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九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起人名称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的名称变更属于应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登记的事项。公司部分发起人名称变更后已与公司登记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载登
记信息不符。


为此,公司拟对发起人登记信息进行变更如下:


序号原登记发起人名称变更后登记发起人名称
1中信房地产公司中海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除上表发起人登记名称变更外,其他发起人信息不变。


本次变更仅涉及登记机关信息变更登记,不涉及公司《章程》的
修订【公司《章程》所载发起人信息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章程》
时一并更正完毕】。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上海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上述发起人信息。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报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巢序
作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谨慎恰当行使职权,积极认真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运用个人的经验和专长,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巢序,男,1971年3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
估师。历任上海市审计局科员,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主审,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2年6月20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同
时兼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及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776002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
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在参加上述会议期间,多次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及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与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进行讨论沟通。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
会委员,亲自出席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
交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本人在审阅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
第三季度报告过程中,公司审计部会就其关注对应报告期的重点事项提供相应内审总结情况共本人参考,本人也及时与公司审计部、管理层进行沟通。


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的预审工作完成后,认真听取、审阅会计
师事务所报告的预审情况及后续工作计划,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充分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其
中,本人于2023年5月10日及12月22日分别参加了《2023年上
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及《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了解其
他渠道获取的中小股东沟通信息,指导公司改善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六) 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等机会及其他工
作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上海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 9.4%的股权作价 2,790万元转让给公司
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该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7日)审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
19日)批准后实施完毕。


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联合其他委员出具了该项交易的书
面审核意见,并作为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且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表决时同意该项交易。我认为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及股东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以具备相应资质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定价方式公允、公平、公正。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我作为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仔细审阅相关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配合并监督公司相关报告编制工作的开展,向管理层了解报告所述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所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与报告编制部门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发表意见,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3月28日)、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9日)批准,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我作为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且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表决时同意该续聘事宜。


(四)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
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继续聘任张至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文件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
营管理,持续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付出不懈努力,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巢序
2024年6月6日

报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绍斌
作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谨慎恰当行使职权,积极认真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运用个人的经验和专长,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绍斌,男,1973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自2001年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并任高级经理。自 2013年起
从事投行业务,历任金元证券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董事总经理、湘财证券投行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绪格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年6月18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同
时兼任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及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776002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
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在参加上述会议期间,多次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及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与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进行讨论沟通。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 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
交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本人在审阅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
第三季度报告过程中,公司审计部会就其关注对应报告期的重点事项提供相应内审总结情况共本人参考,本人也及时与公司审计部、管理层进行沟通。


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的预审工作完成后,认真听取、审阅会计
师事务所报告的预审情况及后续工作计划,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由于个人工作原因未能通过亲自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充
分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但本人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了解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获悉中小股东对公司所关注的问题,指导公司改善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六) 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等机会及其他工
作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本人运用资本市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多次与其他董
事、高管讨论并论证B股市场特别是纯B股公司的改革思路及建议。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上海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 9.4%的股权作价 2,790万元转让给公司
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该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7日)审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
19日)批准后实施完毕。


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联合其他委员出具了该项交易的书面审
核意见,并作为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且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表决时同意该项交易。我认为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及股东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以具备相应资质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定价方式公允、公平、公正。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我作为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委员,仔细审阅相关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配合并监督公司相关报告编制工作的开展,向管理层了解报告所述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所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与报告编制部门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发表意见,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3月28日)、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9日)批准,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我作为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且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表决时同意该续聘事宜。


(四)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2月18日,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并签署《关
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决议》,并在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同意,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继续聘任张至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2月1日,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在审查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后,出具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同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表决同意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日,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并签署《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决
议》,并在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同意,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文件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
营管理,持续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付出不懈努力,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王绍斌
2024年6月6日

报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静宇
作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谨慎恰当行使职权,积极认真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运用个人的经验和专长,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谢静宇,男,1978年7月出生,复旦大学法律硕士。自2001年
起从事法律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法务,上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中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新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2023年12月18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未有其他兼职情形。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及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110001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次,召开董事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在参加上述会议期间,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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