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83094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青年中路 198号国城生活广场 A座 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玉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9,111,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054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2,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4日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9,111,9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家明、梁玮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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