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601919):中远海控关于下属公司就在建船舶签订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20:30:21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海控:中远海控关于下属公司就在建船舶签订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4-023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就在建船舶签订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5月29日,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中远水星就四艘在建
集装箱船舶与扬州重工分别签订四份补充协议,同意将前述四艘集
装箱船舶的动力由单一的传统燃料动力改造升级为传统燃料加甲醇
双燃料动力,每艘船舶船价增加2,850万美元(折合约人民币2.03亿
1
元),四艘船舶船价合计增加1.14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8.11亿元),
原协议项下付款期限及交船时间亦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公司”或
“本公司”,连同下属公司,合称“本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中远
(开曼)水星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水星”)于 2021年 7月 15日与扬

1
按 2024年 5月 28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美元对人民币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简称“扬州重工”)签订四份造船协议(简
称“原协议”),订造四艘 16,180TEU箱位的集装箱船舶;该四艘集
装箱船舶全部采用传统燃料动力。详见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036、054。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5月29日,
中远水星与扬州重工签订四份原协议的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
议”),将前述四艘集装箱船舶的动力由单一传统燃料动力改造升级
为传统燃料加甲醇双燃料动力,每艘船舶船价增加 2,850万美元(折
合约人民币 2.03亿元),四艘船舶船价合计增加 1.14亿美元(折合
约人民币 8.11亿元),原协议项下付款期限及交船时间亦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 需要履行的合规审议程序
由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远洋海运”)为本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扬州重工为中国远洋海运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扬州重工为本公
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连同本次交易,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已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除外)累计金额已达到 3,00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本次交易需及时披露,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企业名称: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661789141D
成立时间:2007年5月1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区迎舟路1号
法定代表人:翟亚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00万元
主营业务:扬州重工主要从事浮动装置及船舶设计与制造。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海运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关系外,本集团与扬州重工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运行。扬州重工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一) 四艘在建船舶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艘在建船舶的建造进度及付款进度符合
原协议约定。

(二)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将四艘在建船舶由单一传统燃料动力改
造升级为传统燃料加甲醇双燃料动力。本次交易的补充协议条款(包
括每艘船舶增加 2,850万美元船价及交付时间),是基于动力改造升
级的成本增加和技术要求,经交易双方按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
磋商厘定;经比对,本次交易后的船价(即每艘船舶 1.835亿美元),符合双方认可的新造船市场价格;本次交易对价公平合理,且付款
条款、技术条款及交付日期均符合本集团的要求。

本公司董事认为补充协议的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
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标的:中远水星或其指定主体(作为买方)将其向扬州重
工(作为卖方)采购的四艘集装箱船舶由单一传统燃料动力改造升级
为传统燃料加甲醇双燃料动力。因本次动力升级改造,每艘船舶箱
位调整为16,108TEU。

2、交易对价:每艘船舶船价由 1.55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
11.02亿元)增加2,850万美元至1.835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13.05
亿元),四艘船舶总价由 6.20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 44.08亿元)增
加1.14亿美元至7.34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52.19亿元)。

3、付款安排:买方于补充协议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因动力
改造升级导致增加的应付款项(即 2,850万美元(折合约人民币 2.03
亿元))及原协议项下第五期款项中相当于原协议中船价的10%的部分
(即1,550万美元(折合约人民币1.10亿元))。原协议项下第五期款
项中剩余部分仍于船舶交船时支付。

4、交船时间:由原计划 2025年 6月至 2025年 12月之间交付
调整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6月期间交付。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远海控一贯秉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持续完善
自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本集团以“技术成熟、成
本合理、供应可靠”为原则,做好双品牌船队整体稳步实现低碳绿
色转型的长期规划。为了满足未来全球范围内绿色低碳航运法规的
相关要求,兼顾考虑在建船舶改造效率和成本控制等因素,公司决
定将于 2021年在扬州重工下单订造的四艘船舶由单一传统燃料动力
升级为传统燃料加甲醇双燃料动力,该升级项目将有利于相关船舶
长期符合减排相关政策要求并保持环保高评级,有助于公司更好地
遵守环保法规,降低合规经营风险和运营成本。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万敏、陈扬帆、陶卫东及张峰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马时亨、沈抖、奚治月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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