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葆轩(870357):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87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4-047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 11月 18日,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 13,6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0,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2,199,241.31元,到账时间为 2022年 11月 11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单位:万元
“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迁建项目”包含“原生产线迁建项目”和“新生产线扩建项目”两个子项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扩产项目”拟变更为“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迁建项目”之子项目“新生产线扩建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目前厂区面积较小,不利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实施,为更好地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公司已购置位于南陵县城中区编号为 G20240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在该地块上新建厂区,并将现有厂区整体进行搬迁。因此,公司结合厂区搬迁的实际需求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拟将“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扩产项目”从原有生产场地进行迁建并进行优化升级,作为“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迁建项目”的子项目“新生产线扩建项目”进行实施。 “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迁建项目”总投资额为 30,500万元,其中子项目“原生产线迁建项目”计划投资 15,137万元,子项目“新生产线扩建项目”计划投资 15,363万元(含“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扩产项目”已购置机器设备金额和搬迁前拟继续购置机器设备的金额)。 “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扩产项目”系 2022年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制定,受 2023年全球电子消费品需求低迷及公司拟新建厂区并整体搬迁等因素共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所延缓。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迁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G202404地块; 4、占地面积:54,576.19㎡; 5、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0,500万元,其中子项目“原生产线迁建项目”计划投资 15,137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子项目“新生产线扩建项目”拟投资 15,36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投资建设,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新生产线扩建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2日与芜湖市南陵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南陵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购置土地的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投资建设“高端电子(PCBA)产品迁建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续待股东大会审议之后,完成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等手续。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4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等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快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备案及批复手续。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和论证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及延期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雅葆轩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雅葆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雅葆轩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雅葆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情况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延期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现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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