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21:50:47 中财网
原标题:恒银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意见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审阅被提名人资料后,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浩然先生、张云峰先生、王伟先生、江斐然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认为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二、关于提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黄跃军先生履历等材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认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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