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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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29日 23:00: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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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锐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
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48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针对《年报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年报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71,069.53万元,同比下降15.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6,070.35万元,同比增长7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的净利润”)为-16,740.77万元,同比增长76.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3.69万元,同比增长23.88%。
请你公司:
(1)说明营业收入下降情况下,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并利润表 | 包装科技及其他业务 | | 园林生态业务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2023年度 | | | | | |
营业收入 | 71,069.53 | 67,924.30 | 95.57% | 3,145.23 | 4.43% |
信用减值损失 | -15,001.81 | -269.19 | 1.79% | -14,732.62 | 9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70.35 | 305.19 | -1.90% | -16,375.54 | 101.90% |
扣非后的净利润 | -16,740.77 | -245.64 | 1.47% | -16,495.13 | 98.53% |
2022年度 | | | | | |
营业收入 | 84,060.75 | 79,312.87 | 94.35% | 4,747.88 | 5.65% |
信用减值损失 | -83,891.85 | -1,253.97 | 1.49% | -82,637.88 | 98.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712.15 | 3,111.51 | -4.53% | -71,823.66 | 104.53% |
扣非后的净利润 | -70,274.28 | 2,272.23 | -3.23% | -72,546.51 | 103.23% |
由上表可知: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包装科技业务贡献,园林生态业务施工建设已基本结束,收入占比较低。2023年营业收入的下滑主要是包装科技及其他业务,该部分营业收入较 2022年度下降约 11,389万元,主要是由于国内宏观经济复苏放缓,消费降级,白酒企业去库存压力增大,部分酒类客户订单需求下降以及酒精设备、模具等贸易类业务减少等所致。
2、公司净利润和扣非后的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是园林生态业务计提减值损失所致,2023年计提减值损失为 1.47亿元,较去年同期 8.26亿元减少较多,因此公司合并净利润及扣非后的净利润同比出现减亏。
园林生态业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主要是: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趋严,财政困难,特别是贵州等西南地区,政府相关机构和政府平台公司履约能力及意愿降低,业主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应收款,项目应收款回收不达预期,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导致出现亏损。
综上,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方向不一致主要由于不同业务所导致。针对同一业务,报告期内包装科技业务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情况下,其净利润和扣非后的净利润也是同比减少的,变动趋势一致。
二、公司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情况
1、2022年、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2023年 | | 2022年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重(%) | |
包装科技及其他
业务 | 67,924.30 | 95.57 | 79,312. 87 | 94.35 | -14.36 |
园林生态业务 | 3,145.23 | 4.43 | 4,747.88 | 5.65 | -33.76 |
合计 | 71,069.53 | 100.00 | 84,060.75 | 100.00 | -15.45 |
2、2022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 |
包装科技及其他业务 | 3,723.29 | 10,072.14 | -63.03 |
园林生态业务 | -289.60 | -7,300.25 | 96.03 |
公司合并 | 3,433.69 | 2,771.89 | 23.88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主要是包装科技及其他业务。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两者变动幅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如下:1、包装科技及其他业务方面,由于营业收入较去年下降,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减少约 6,349万元;2、园林生态业务方面,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9.60万元,同比增加 96.03%,主要为报告期园林生态业务相关项目现场施工基本完结付款减少,以及支付上游供应商款项较少所致,2023年度付款 3,541.95万元,而 2022年度付款 9,773.71万元,同比减少了 6,231.76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虽变动幅度差异较大,但是具有合理性。
(2)结合各季度业务开展情况、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归集过程等,说明各季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各季度的收入、利润、现金流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偏高的原因。
回复:
公司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4,865.54 | 15,527.87 | 17,544.40 | 23,131.72 |
营业成本 | 12,572.55 | 12,941.89 | 14,062.44 | 17,308.65 |
毛利率 | 15.42% | 16.65% | 19.85% | 25.17% |
销售、管理费用合
计 | 3,309.38 | 3,644.17 | 3,645.17 | 4,392.07 |
减值损失合计 | -79.96 | -2,099.15 | -1,392.45 | -11,335.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1,474.45 | -1,195.99 | -1,403.57 | -11,996.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589.47 | -1,097.35 | -1,421.32 | -12,632.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2.96 | 2,975.50 | 552.29 | -127.06 |
一、各季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包装业务的经营质量和效益提升,各季度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水平稳步提升,销售和管理费用保持稳定。公司净利润为负且有所波动,主要是与减值损失计提相关。第四季度减值损失计提较大主要是年末对园林生态业务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如对遵义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计提损失 4,754.21万元、对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计提损失 2,180.75万元、对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府计提损失 1,984.28万元、对修文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计提损失 1,087.65万元等。
二、各季度收入变动的情况及四季度收入占比偏高的原因
由上表可见,第一、第二和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间整体匹配相对稳定,而第四季度数据占比较高,波动相对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包装科技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包装科技业务,该业务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是白酒、保健酒等酒类企业,下游行业的销售旺季一般是从每年的第三季度开始至次年的第一季度,其中第四季度和第一季度的春节期间为销售高峰期。作为酒类企业的瓶盖供应商,制盖企业的生产经营一般也随下游厂商的需求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故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其他三个季度占比要高。
2、园林生态业务中的华阴项目因业主方结算调整使得收入增加。公司按履约进度在当年第四季度根据业主方一审结算金额对项目累计收入进行调整,当期增加工程施工收入 2,860万元,以及设计收入 102万元,因此 2023年第四季度合计增加收入 2,962万元。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① | 18,233.21 | 16,623.56 | 18,565.62 | 28,006.45 |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 16,740.18 | 17,482.50 | 17,031.91 | 28,899.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② | 18,200.25 | 13,648.07 | 18,013.33 | 28,133.51 |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 10,627.22 | 6,246.37 | 9,069.26 | 21,538.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③=①-② | 32.96 | 2,975.50 | 552.29 | -127.06 |
营业收入 | 14,865.54 | 15,527.87 | 17,544.40 | 23,131.72 |
由上表可见,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不完全一致,主要原因是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波动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公司视各季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资金状况按约定支付上游供应商的各项款项(包括材料采购款、项目工程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整体较为稳定且变动趋势一致。
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净利润 | -1,679.17 | -1,163.94 | -1,640.90 | -13,382.75 |
加:减值损失 | 79.96 | 2,099.15 | 1,392.45 | 11,335.0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及使用权资产
折旧 | 1,723.21 | 1,627.92 | 1,517.13 | -62.47 |
无形资产摊销 | 52.61 | 49.22 | 49.44 | 51.4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0.80 | 299.54 | 304.22 | 164.4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6.11 | -1.34 | -146.89 | -108.8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0.36 | - | 27.13 | 77.9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 |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524.31 | 1,724.76 | 2,654.69 | 2,953.1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3 | 1.49 | -6.27 | 71.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2.84 | -4.24 | -0.60 | -414.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08.99 | 247.19 | 1,879.44 | -2,481.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2,799.73 | -8,838.77 | -2,147.34 | -952.8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8,458.91 | 6,934.51 | -3,330.22 | 2,622.91 |
其他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6 | 2975.50 | 552.29 | -127.06 |
综上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并不完全匹配,主要原因为:
1、公司第一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差 1,712.13万元,主要系财务费用发生额较大所致。财务费用主要系公司对外借款所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
2、公司第二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差 4,139.44万元,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和财务费用发生额较大所致。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根据园林生态业务的实际回款情况及欠款方的信用情况、财政资金状况等,部分应收账款依账龄法计提的减值损失增加;财务费用主要系公司对外借款所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
3、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差 2,193.19万元,主要系财务费用发生额较大所致。财务费用主要系公司对外借款所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
4、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差 13,255.69万元,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和财务费用发生额较大所致。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根据园林生态业务的实际回款情况及欠款方的信用情况、财政资金状况等,项目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增加;财务费用主要系公司对外借款所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
问题 2:年报显示,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的园林项目施工建设业务已基本完结,华宇园林的园林生态业务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贵州的安顺、遵义地区。2023年12月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签订债务清偿相关协议的公告》称,华宇园林与深溪镇政府签订债务清偿相关协议,将前期深溪镇政府已欠付的款项2,637万元转为对其借款;年报显示,华宇园林已收回324.98万元款项,但仍有2,637万元欠付公司的借款逾期未偿还。
请你公司:
(1)以列表形式说明华宇园林在贵州省安顺、遵义地区的施工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作模式、项目金额、建设和结算进度、合同约定的回款安排,以及截至报告期末的款项回收进展情况。
回复:
子公司华宇园林在贵州省安顺、遵义地区的施工项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作
模式 | 项目合同金
额(万元) | 建设
进度 | 结算进
度 | 合同约定的回款安排 | 截至 2023
年末累计
回款额(万
元) |
安顺市西秀区
人民政府 | 安顺市西
秀区生态
修复综合
治理一期
PPP项目 | PPP | 48,680.00 | 已竣
工 | 施工部
分已结
算 | 合同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进入运
营期,此项目运营期为 5年,政府按
投资总额的 30%、20%、20%、20%、
10%的比例进行分期结算支付。在运营
期内,每期期末按约定支付当期回购
款。 | 19,250.00 |
安顺市西秀区
人民政府 | 安顺市西
秀区生态
修复综合
治理二期
PPP项目 | PPP | 158,399.90 | 已竣
工 | 施工部
分已结
算 | 合同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
营期,进入运营期后当年结束前需按
约定支付运营期款项。此项目运营期
为 7年,可用性服务费在运营期内每
年平均支付。 | - |
安顺市西秀区
黔城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安
顺市西秀区城
镇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 安顺西秀
区麒麟如
意广场建
设项目 | EPC | 13,183.55 | 已竣
工 | 已结算 | 按照每月形象进度支付合格工程价款
的 80%;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
验收合格后,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且
经甲方和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后,30个
工作日内支付结算审计金额的 95%,
工程质保金 5%,待质保期满后 30个
工作日内付清。 | 3,400.00 |
遵义市红花岗
区深溪镇人民
政府 | 红花岗经
济开发区
深溪河景
观及生态
湿地公园
工程 | BT | 16,153.00 | 已竣
工 | 已结算 | 工程竣工经验收确认合格后 30日内,
支付合同总价的 35%,余款在回购期
内分肆期支付,每 6个月等额支付一
次,直至支付完毕。 | 8,192.10 |
遵义市红花岗
城市建设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 | 红花岗经
济开发区
蚂蚁河生
态湿地公
园 | BT | 7,512.01 | 已竣
工 | 已结算 | 工程竣工经验收确认合格后 30日内,
支付 BT合同总价的 50%,余款在回购
期内分肆期支付,每 6个月等额支付
一次,直至支付完毕。 | 4,757.54 |
遵义红创文化
旅游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遵义苟坝
红色文化
旅游创新
区建设项
目接待中
心及枫林
湿地公园
项目 | BT | 20,000.00 | 已竣
工 | 结算送
审中 | 合同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
营期,运营期 5年,由业主方每年分
别按 30%、30%、20%、10%、10%的
比例分期付款,若验收当年未按合同
付款,则在合同约定最迟付款日起开
始确认应收账款。 | 698.27 |
(2)以列表形式说明上述项目的收入和成本确认情况及依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公司园林生态业务实现的合同收入主要集中在 2020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实施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号》以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的相2020年上市公司适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后,按新收入准则对正在施工的项目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建设期内确认收入。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贵州地区项目的收入及成本确认、应收账款及坏账金额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累计确认收
入 | 累计确认成
本 | 应收账款
余额【注】 | 坏账准备计
提金额 | 计提比
例 | 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
安顺市西秀
区人民政府 | 安顺市西
秀区生态
修复综合
治理一期
PPP项目 | 53,846.05 | 44,238.51 | 64,905.08 | 25,962.03 | 40% | 2023年 4月,安顺市西
秀区林业局出具《告知
函》,“拟计划自 2023年
起根据资金情况和合同
约定按不低于当年回购
到期金额的 60%分批支
付”。华宇园林于 2023年
9月在“贵州省人民政府-
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
投诉,回复如下:“根据
区林业局报区人民政府
同意的还款计划进行分
期还款,待实际欠款金额
经区审计、区财政等有关
部门复核审计认定后,积
极筹措资金,采用现金支
付、发债、土地置换等方
式分批、分期逐步清偿债
务”。 |
安顺市西秀
区人民政府 | 安顺市西
秀区生态
修复综合
治理二期
PPP项目 | 107,653.94 | 97,677.75 | 97,609.53 | 39,043.81 | 40% | |
安顺市西秀
区黔城产业
股份有限公
司(安顺市
西秀区城镇
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 安顺西秀
区麒麟如
意广场建
设项目 | 13,790.48 | 11,535.35 | 11,044.65 | 5,522.33 | 50% | 项目将进行复核审计,待
实际欠款金额经安顺市
西秀区区审计、区财政等
有关部门复核审计认定
后,将逐步清偿债务。 |
遵义市红花
岗区深溪镇
人民政府 | 红花岗经
济开发区
深溪河景 | 10,513.69 | 8,608.90 | 3,123.97 | 2,630.53 | 84.2% | 2023年 12月,与遵义市
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
府签订了债务清偿相关 |
| 观及生态
湿地公园
工程 | | | | | | 协议:该协议系公司基于
交易对方回款实际情况,
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所
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
加快应收款项回笼,后续
款项在继续催收中,故按
账龄组合对其计提坏账
准备。 |
遵义市红花
岗城市建设
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 | 红花岗经
济开发区
蚂蚁河生
态湿地公
园 | 12,103.87 | 8,633.07 | 9,508.42 | 9,508.42 | 100% | 2020年,公司与遵义市
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
府、遵义市红花岗区城市
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签订《工程还款框架协
议》约定 2022年 6月结
清工程款,但因贵州遵义
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紧张,
政府平台公司的履约能
力较差,签订协议后仅于
2020 年 11月回款
1,507.54万元。 |
遵义红创文
化旅游开发
有限责任公
司 | 遵义苟坝
红色文化
旅游创新
区建设项
目接待中
心及枫林
湿地公园
项目 | 22,341.18 | 19,180.01 | 22,026.01 | 11,013.00 | 50% | 该项目于 2019年竣工验
收,公司于 2020年陆续
提交结算资料,因业主方
人事变动及资金紧张等
原因拖延办理结算,2023
年业主方已开始进行项
目结算工作,截止报告期
末,结算仍未完成。 |
备注:应收账款余额包含项目投资收益。
由上表可见,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分别按照项目完工百分比法和履约进度法确认项目的收入和成本,同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计提坏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
(3)说明将深溪镇人民政府欠付的工程款项转为借款的具体原因和目的,是否有利于相关债务的收回,报告期末存在逾期未偿还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还款进展说明你公司将工程款转为借款的合理性,并说明你公司针对该笔借款的回收拟回复:
华宇园林与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深溪镇人民政府”或“甲方”)于 2015年签订了《深溪河湿地公园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该项目已于 2018年达到支付条件,甲方仍有部分工程款项未支付。为顺利推进《施工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的履行,基于甲方资金困难,偿债能力不足,经双方友好协商,2023年 12月,华宇园林与深溪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债务清偿相关协议。
一、整体化债背景
近年来,贵州地区的政府债务压力保持高位,各区域的债务支付能力较差,债务偿还比例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公开信息,遵义市播州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控股的城投平台公司,其非标融资项目“中泰·贵州遵义播州国投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按照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兑付剩余本金的 70%,投资者面临 30%本金及未付利息的损失。此外,上市公司
华体科技(证券代码 603679)于 2023年 12月公告,其与贵州凯里市签订 2023年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协议书,债权重组后,
华体科技两笔债权按五折回收。
二、工程款项转为借款的具体原因和目的
报告期末,公司园林生态业务项目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近 27亿元,其中到期应收未收回的款项约为 15亿元,主要集中在贵州安顺、遵义等地区,部分款项已长期拖欠。针对深溪镇人民政府的欠款,经双方多轮沟通,2023年 12月,子公司华宇园林与深溪镇人民政府签订《债务清偿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 3个月”且“甲方应当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按时足额偿还该 2,637万元的借款本金,偿还方式为全额现金支付”。根据贵州区域的情况及协议约定,公司将已欠付工程款本金转为借款不仅有利于尽快以货币方式收回应收账款,而且有利于在打折化债模式的大背景下为企业减少折让损失争取空间和主动权,是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三、逾期未偿还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及平台公司清理民营企业欠款的背景下,借款方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人民政府偿还能力不足,已将该笔欠款上报至上级部门并申请资金,但截至本回复出具日,3个月的借款期限已届满,甲方没有按合同期限归还借款,相关借款已经逾期。
四、拟采取或已采取的保障措施
甲方已按协议约定向华宇园林清偿工程款 324.98万元。关于华宇园林形成的对甲方提供 2,637万元借款的事项,相关协议签订后,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包括积极跟盯甲方财政状况及资金情况,安排专人持续催盯甲方履约,发函督促其归还借款等,相关措施在持续施行中。
未来,公司仍将积极采取措施催收款项,包括持续安排专人跟盯、发函催收、通过各类合法渠道上报、采取法律诉讼等强制措施进行催收等,督促甲方尽快偿还借款。同时,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甲方当地财政状况及贵州区域化债政策,最大限度完成回款,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检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会计处理方式,并查看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结合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政策,选取部分样本核查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金额是否正确;
三、检查主要项目与销售相关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包括销售合同、工程量确认单、客户确认单、工程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四、了解、评估及测试与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五、结合以往应收款项收回情况及同行业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分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六、获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复核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准确性; 七、向管理层了解应收款逾期原因及预计回款时间等。对于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询问管理层计提的原因及依据。检查了相关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诉讼情况等;
八、通过“天眼查”及其他途径查询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诉讼情况等,作为减值准备计提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执行应收款项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评价应收款项余额的准确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相关项目收入确认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已累计披露的诉讼18,631.51万元,预计负债金额为2,190.66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未决诉讼、诉讼进展等情况,说明诉讼案件预计负债的计提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公司未决诉讼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公司主要未决诉讼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原告/申请
人/上诉人 | 被告/被申
请人/被上
诉人 | 涉案金额
(万元) | 主要诉讼请求 | 判决结果/执行情况 | 预计负债的
计提情况 | 计提/未计提的
依据及充分性 |
1 | 杨厚礼 | 重庆华宇
园林有限
公司 | 5,059.36 |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重庆华宇及宁波市政工程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50,593,634.56元及逾期
50,593,634.56
利息(以 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自 2020年 4月 22日起支付至实际支付日止);
2)请求判令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工程款
3 1
的支付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就第 )项
诉请中的债权对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
4
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请求判令本案诉
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三被告承担。 | 杨厚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撤诉申请。2024年
2月,简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 0180民初
6942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杨厚礼撤回起诉。 | 未计提 | 原告自行撤诉,
公司预计不承
担现时支付义
务。 |
2 | 郭星 | 重庆华宇
园林有限
公司 | 2,752.85 | 诉讼请求:1)请求裁决重庆华宇支付回购期间的财务
4,849,354.91 1,789,546.16
费用 元、投资收益 元,并从
2022年 1月 1日期,以 20,889,554.59元为基数、按照
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至付清之日止;2)
请求裁决重庆华宇支付郭星因本案所支出的律师服务
费 50万元、保全担保费 24,924.00元;3)请求裁决重
庆华宇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 | 2024 4 2022
年 月,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 )渝仲
字第 548号仲裁裁决,裁决如下:1)重庆华宇自
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向郭星支付工程款投
资收益、回购期间的财务费用、逾期支付回购价
款的财务费用共计 16,140,200.12元;2)重庆华宇
10
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日内,向郭星支付工程款
投资收益、回购期间的财务费用、逾期支付回购
价款的财务费用三项财务费用的利息,该利息以
重庆华宇未支付的三项财务费用 16,140,200.12元
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从 2022年 5
19 16,140,200.12
月 日起,计算至三项财务费用 元
及其利息付清之日止。3)重庆华宇自裁决书送达
之日起 10日内,向郭星支付律师服务费和保全担
保费 367,446.80元。本案裁决尚未履行完毕,重
庆华宇正在筹措资金以支付应付款项。 | 累计计提
1,750.71万
元 | 根据仲裁庭委
托机构出具的
鉴定报告计提,
预计负债计提
充分。 |
3 | 贵州贵酒
集团有限
公司 | 山东中锐
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
公司、贵宴
酒业(上海)
有限公司、
贵州贵宴
酒业有限
公司、贵宴
(江苏)酒业
投资有限
公司 | 1,000.00 | 一审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的驰名商标
101911 “ ”
第 号贵商标专用权行为,立即停止侵害原告
第 1223571号、第 8550010号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
括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宣传及使用与“贵”相近似的“贵
宴”“贵坛”等标识,立即下架被告所有店铺中侵害原告
商标专用权的相关产品;2、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常
“ ”
竞争行为,即立即停止使用敬贵人贵宴樽广告语的
宣传;3、判令被告二、三、四、五立即更改企业名称,
并且更改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包含与“贵”相同或近似的
字样;4、判令五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
用共计 1,000万元;判令全部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
费、保全费。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贵州贵酒提起
上诉,请求撤销原审法判决,改判支持一审原告
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二审审理中。 | 未计提 | 一审判决驳回
原告全部诉讼
请求,公司预计
不承担现时支
付义务。 |
4 | 长沙捷城
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重庆华宇
园林有限
公司 | 549.54 |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重庆华宇支付款项 5,495,398.03
元; 2)请求判令重庆华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415,958.00元(自 2016年 9月 2日起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支付至付清全部工程款时止);3)请求判令重
庆华宇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 2022 0105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 )渝 民初
29706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1)华宇园林于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捷城公司款项
5,495,398.03元及相应利息(以 5,495,398.03元为
基数,自 2023年 2月 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计算);2)驳回捷城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由华宇园林负担 50,268元。2023
年 12月,华宇园林提起上诉;2024年 1月,捷城
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案件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
2024 01 3176
法院受理,案号为( )渝 民终 号,
二审审理程序进行中。 | 累计计提
17.72万元 | 根据一审判决
计提,预计负债
计提充分。 |
5 | 贵州益林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重庆华宇
园林有限
公司 | 482.73 | 诉讼请求: 1)请求裁决重庆华宇支付工程款
4,827,254.60元及相应利息;2)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
由重庆华宇承担。 | 本案尚未结案,仲裁审理程序进行中。 | 未计提 | 尚未结案,公司
预计不承担现
时支付义务。 |
6 | 山东鲁中
啤酒原料
有限公司 | 山东丽鹏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山东中锐
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
公司 | 354.26 | 一审判决:被告山东丽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鲁中啤酒原料有限公
司货款 3,313,555.24元及利息(以 3,313,555.24元为基
数,自 2020年 6月 19日起按年利率 10%计算至实际
给付之日止;支付诉讼保全保险费 4,560元,案件受理
费、保全费。山东丽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21,654
元。
二审维持原判后,山东鲁中啤酒原料有限公司提出再
审,请求撤销一审、二审判决,依法将本案改判或者
发回重审。 | 2024年 5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
解书》(2024)鲁民再 36号,经法院主持调解,
原被告达成协议,主要内容为:由山东丽鹏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分三批逐月向山
东鲁中啤酒原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
3,313,555.24元。 | 累计计提
85.59万元 | 根据一审判决
计提,预计负债
计提充分。 |
7 | 贺建续 | 重庆华宇
园林有限
公司 | 220.17 |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重庆华宇支付工程款
2,201,702.50元;2)请求判令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3)请
求判令重庆华宇及双华公司给付欠款利息(以
2,201,702.50 LPR 2021 3 10
元为基数,按 从 年 月 日起
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全部
案件受理费。 | 2023年 5月 9日,华阴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本案付款条件未成就,驳回贺建续诉讼请求。
贺建续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 9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
陕 05民终 1589号民事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
事实不清,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2023年 12月,华阴市人民法院重审后作出(2023)
0582 1316
陕 民初 号民事判决:认定双方签署的
《内部承包协议》无效,判决重庆华宇向贺建续
支付工程款 2,201,702,5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2023年 12月,贺建续就重审后的一审判决向渭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正在审理中,尚
未结案。 | 累计计提
213.30万元 | 根据诉讼请求
计提,预计负债
计提充分。 |
8 | 廖燕武 | 重庆华宇
园林有限
公司、山东
中锐产业
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遵义红创
文化旅游
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遵义市播
州区国有
资产服务
中心 | 1,347.63 |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重庆华宇支付工程款
13,476,305.73元及相应利息;2)请求判令中锐股份、
发包方遵义红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
遵义市播州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对上述付款承担连带
责任;3)请求判决廖燕武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案涉
工程折价或变价所得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权;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法、保全费、保险费、鉴定
费等由四被告承担。 | 本案尚未结案,一审审理程序进行中。 | 累计计提
208.93万元 | 根据诉讼请求
计提,预计负债
计提充分。 |
9 | 秦仕兵 | 重庆华宇
园林有限
公司 | 4,234.55 |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重庆华宇支付工程款
42,345,483.54元;2)请求判令重庆华宇以 42,345,483.54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2022 7 1
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标准,从 年 月 日起支
付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
被告承担。 | 本案尚未结案,一审审理程序进行中。 | 未计提 | 尚未结案,公司
预计不承担现
时支付义务。 |
10 | 杭州萧山
宁围来标
花木园艺
场 | 重庆华宇
园林有限
公司 | 208.42 | 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1,815,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 269,229.52元(暂计算至
2023年 12月 20日),并以 1,815,000元为本金,按照
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自 2023年 12月 21日起算至实
际履行之日;(以上一、二项合计 2,084,229.52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4)判决被告承担本
案保全费用。 | 一审中 | 未计提 | 尚未结案,公司
预计不承担现
时支付义务。 |
注:本表列示了单笔涉案金额达到 2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的案件。其中案件 8-10为报告期后新发生的诉讼。
二、上述预计负债计提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相关规定:
第二条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第四条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结合诉讼进展等情况,逐项分析是否符合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对于应当确认预计负债的诉讼按照准则规定的最可能发生金额足额计提预计负债。
综上所述,公司未决诉讼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获取诉讼案件登记台账,检查是否存在遗漏的诉讼案件;
二、询问公司法务部,了解公司涉诉事项进展情况;
三、通过“天眼查”网站等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涉诉事项及进展情况; 四、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案件代理律师寄发律师函证信及进行视频访谈。
据此了解诉讼的进展及判决的走向等;
五、结合案件资料,测算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六、检查未决诉讼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未决诉讼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问题4: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请你公司说明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是否已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行政处罚。
回复:
报告期内,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劲鹏”)、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川”)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及相关处罚区间如下:
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处罚依据 | 处罚区间 | 处罚结果 |
大冶劲鹏 |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
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一项的规定 | 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 | 罚款 3.4万元 |
大冶劲鹏 | 废气溢出 | | | |
| | | | 罚款 2.4万元 |
成都海川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
用污染防治设施 | | | |
| | | | 罚款 6.02万元 |
成都海川 | 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
急响应措施 | 《成都市大气污
染防治条例》第六
十三条第一项 | 二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 | 罚款 2万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7.7.7第(九)项规定,上市公司“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需要“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大冶劲鹏、成都海川的环保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同时,大冶劲鹏、成都海川及时缴纳罚款并积极整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大冶劲鹏、成都海川受到的环保处罚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7.7.7第九项所述的“重大行政处罚”,公司无需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行政处罚。
问题5:年报显示,你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期末余额为3,000.01万元,定期存单质押期末余额为1,000.00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票据规模是否与保证金规模相匹配,并说明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开具对象以及相应的用途。
回复: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流动资金需求,公司 2023年度在烟台银行牟平支行申请获得 4,995万元授信额度,其中 3,000万元是银行承兑汇票额度(银行要求保证金比例为 50%,公司先存入承兑汇票保证金 3,000万元,后开具票面总额为 6,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对象为公司四家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1,700万元、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1,500万元、四川泸州制盖有限公司 1,400万元、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1,400万元),票据用途是材料采购结算。
该项融资业务已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28日、5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信用证等。本次融资额度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同时本次承兑汇票 50%的保证金比例是按照银行要求的惯例,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
(2)说明定期存单质押形成的原因和背景,有无商业实质,以及被担保人、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担保,是否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回复:
因经营业务需要,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年 3月 1日向烟台银行牟平支行借款 950万元,以其在烟台银行牟平支行的 1,000万元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 2023年 3月 1日至 2024年 3月 1日,担保金额为 950万元。
综上,定期存单质押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违规担保及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获取并检查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
二、执行银行函证程序,核实借款及担保的实际情况;
三、检查征信报告,核实担保情况;
四、执行银行流水核查,检查资金的去向及使用情况。
五、向公司人员了解业务的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及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我们认为:该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违规担保及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问题6: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70,519.76万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外部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6,383.8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5.56%;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14,135.9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46.74%。
请你公司:
(1)结合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方式等,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情况下,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包装科技业务和园林生态业务两部分,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包装科技业务,该业务的下游客户以酒类企业为主,支付货款较为及时,形成的应收款较少。
2018年以来,公司园林生态业务已大幅收缩,因此其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很小,但由于园林工程项目的逐步结算形成应收账款,加之部分项目回款不及时,导致公司园林生态业务的应收账款占比很高。
公司 2022年、2023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4.68亿元、27.05亿元,分业务板块的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 | 2022年 | | |
| 包装科技及
其他业务 | 园林生态业
务 | 合计 | 包装科技及
其他业务 | 园林生态业
务 | 合计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10,497.73 | 260,022.03 | 270,519.76 | 10,499.34 | 236,304.17 | 246,803.51 |
营业收入 | 67,924.30 | 3,145.23 | 71,069.53 | 79,312.87 | 4,747.88 | 84,060.75 |
由上表可见,近两年公司营业收入以包装科技业务为主,园林生态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很小。公司包装科技业务应收账款比重较小且余额变动不大;而园林生态业务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且变动金额较大。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主要为园林生态业务形成的,而营业收入主要由包装科技业务贡献。
一、公司园林生态业务的销售模式、结算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的情况 1、销售模式
公司园林生态业务主要承接 PPP、BT、EPC项目等,此类项目的主要业务模式为“先施工,后回款”,即由华宇园林先垫资施工,施工周期约为 2-3年,工程完工后业主方根据合同条款分期支付工程款和投资收益。
2、结算模式
根据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回购期,业主方根据合同约定开始回款,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科目为“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因此应收账款科目中所列金额,均为按照合同约定,达到回购条件应向业主方收取的款项。未达到回购条件的款项分别在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会计科目中核算和列示。
3、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园林生态业务主要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以及相关的运营服务,以投标方式取得 PPP、BT、EPC项目合同,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提供劳务和工程合同的收入,并向用户收取相关的项目合同款或运营服务款;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大型城投企业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相关规定,公司园林工程施工相关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二、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情况下,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包装科技业务贡献,园林生态业务施工建设基本结束,当期贡献的收入占比较低。2023年营业收入的下滑主要是包装科技及其他业务,该部分营业收入较 2022年度下降约 11,389万元,主要是由于国内宏观经济复苏放缓,消费降级,白酒企业去库存压力增大,部分酒类客户订单需求下降以及酒精设备、模具等贸易类业务减少等所致。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主要为园林生态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园林生态业务的工程收入确认时,对应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不对应确认应收账款。本期应收账款的增加是由于公司的 PPP、BT园林工程项目陆续达到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分期转入应收账款核算。但近几年,宏观经济不景气导致地方政府财政困难,政府相关机构和政府平台公司履约能力降低,项目应收款不能按合同约定到期及时收回。因此,在公司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长较多。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情况下,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长主要是园林业务导致,受外部环境影响,具有合理性。
(2)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外部客户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欠款人名称、交易内容和金额,以及账龄、回款情况等,是否存在无法回款的风险,你公司已采取的措施,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由包装科技业务和园林生态业务两部分构成。
包装科技业务的应收账款主要是由于销售防伪瓶盖后,给予客户信用期,期末应收账款未到信用期,进而形成应收账款,该部分应收账款期后已经收回,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所以期末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园林生态业务的应收账款主要是由于公司提供园林建筑工程服务形成,客户主要为政府相关机构和政府平台公司。近几年,由于宏观经济不景气导致各地政府财政困难,政府相关机构和政府平台公司履约能力降低,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应收款,从而期末形成应收账款。部分应收账款,客户虽然未能及时全部支付,但是公司在催收应收账款时,依然可以收回款项或者政府明确回复待结算后回款,且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客户不存在无法持续经营的风险,所以期末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前十名客户余额合计占比为 88.97%,前十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账龄 | 期后回款 | 公司采取的措施 |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科
技园管理委员会 | 27,683.10 | 5,032.54 | 18.18 | 建筑服务 | | 1年以内、1-2年、
2-3年 | 500.00 | 持续跟盯、发催款函等进行催收。 |
修文文化产业投资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 12,133.64 | 3,323.37 | 27.39 | 建筑服务 | | 1年以内、1-2年、
2-3年、3-4年 | - | 1、专人跟盯化债方式并尝试金融化债,
以资抵债等;
2、通过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来协助回
款。 |
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
人民政府 | 3,123.97 | 2,630.53 | 84.20 | 建筑服务 | | 3-4年、4-5年、5
年以上 | - | 1、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违约拖欠中小
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投诉拖欠欠
款。2、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及
“贵州省政府省直通车”进行了投诉。3、
通过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来协助回款。
4、专人跟盯化债方式并尝试金融化债,
以资抵债等。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2,265.25 | 1,132.63 | 50.00 | 建筑服务 | | 4-5年 | - | 催促业主方及时办理结算,结算后派人
进行催收。 |
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 1,492.89 | 210.32 | 14.09 | 建筑服务 | 51.27 | 1-2年、2-3年 | 30.00 | 该项目未竣工验收,每期进度款派人现
场催收。 |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961.49 | 480.75 | 50.00 | 建筑服务 | | 4-5年 | 380.00 | 派人现场跟进催收。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
公司 | 755.20 | 37.76 | 5.00 | 防伪瓶盖 | 3,993.31 | 1年内 | 1,312.07 | - |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六曲香分公司 | 594.85 | 29.74 | 5.00 | 防伪瓶盖 | 1,450.84 | 1年内 | 941.67 | - |
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
公司 | 587.76 | 29.39 | 5.00 | 防伪瓶盖 | 2,345.09 | 1年内 | 1,895.08 | - |
GRANDROYALGROU
PINTERNATIONALCO
.,LTD. | 567.83 | 28.39 | 5.00 | 防伪瓶盖 | 2,092.74 | 1年内 | 810.30 | - |
合计 | 50,165.98 | 12,935.42 | | | | | | |
综上所述,公司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外部客户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进行合理分析,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对于客户12、客户13、客户23的应收账款确认“预计无法全部收回”的依据和原因,相关款项具体减值迹象以及发生原因,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回复:
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按单项计提法对公司客户 12、客户 13、客户 23计提了坏账准备,客观评估了客户的信用情况和支付能力,审慎分析并测试了是否有减值迹象发生依据和原因后,确定了单项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主要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预计无法全
部收回”的依
据和原因 | 具体减值迹象以及发生原
因 | 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
安顺市西
秀区人民
政府 | 回款信用较
差、历史回款
金额较少 | 因贵州安顺地方政府财政
资金紧张,政府平台公司
的履约能力较差,安顺市
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
一期 PPP项目工程施工部
分于 2018年 3月结算,安
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
治理二期 PPP项目施工部
分于 2020年 4月结算,两
个项目至今尚未完成财务
决算工作,累计收到回款
19,250万元,回款难度较
大。 | 2023年 4月,安顺市西秀区林业局出具《告知函》,
“拟计划自 2023年起根据资金情况和合同约定按
不低于当年回购到期金额的 60%分批支付”。华宇
园林于2023年 9月向贵州省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平
台投诉,回复如下:“根据区林业局报区人民政府
同意的还款计划进行分期还款,待实际欠款金额
经区审计、区财政等有关部门复核审计认定后,
积极筹措资金,采用现金支付、发债、土地置换
等方式分批、分期逐步清偿债务”。因此采用单项
计提方式按照 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安顺市西
秀区黔城
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 | 回款信用较
差、历史回款
金额较少 | 因贵州安顺地方政府财政
资金紧张,政府平台公司
的履约能力较差,该项目
于 2020年 4月结算,至今
只收回工程款 3,400万元,
回款难度较大。 | 项目将进行复核审计,待实际欠款金额经安顺市
西秀区区审计、区财政等有关部门复核审计认定
后,将逐步清偿债务,因此采用单项计提方式按
照 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遵义红创
文化旅游
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回款信用较
差、历史回款
金额较少 | 该项目于 2019年竣工验
收,公司于 2020年陆续提
交结算资料,因业主方人
事变动及资金紧张等原因
拖延办理结算,2023年业
主方已开始进行项目结算
工作,截止报告期末,结 | 本项目已完工并完成验收,公司自 2020年开始与
业主方进行持续沟通,要求进行项目结算。由于
业主方管理层频繁变动,业主方配合意愿较差,
拖延审计结算。华宇园林在 2023年 9月向贵州省
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对遵义红创文化旅游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我司款项进行投诉,遵义市
播州区苟坝创新区管委会于 2023年 10月回复: |
| | 算仍未完成。 | “待完成项目结算审计确定具体款项数额,红创公
司将按照双方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还款流
程。”2023年业主方已开始进行项目结算工作,
截止报告期末,结算仍未完成。因此采用单项计
提方式按照 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4)说明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应收账款账龄、报告期末的回款情况等,相关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坏账比
例(%) | 账龄 | 交易内容 | 期后回款 |
安顺市西秀区政
府 | 162,514.60 | 65,005.84 | 40.00 | 1年内、1-2年、
2-3年、3-4年、
4-5年 | 建筑服务 | - |
四川巴中经济开
发区科技园管理
委员会 | 27,683.10 | 5,032.54 | 18.18 | 1年以内、1-2年、
2-3年 | 建筑服务 | 500.00 |
遵义红创文化旅
游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 22,026.01 | 11,013.01 | 50.00 | 1年以内、1-2年、
2-3年、3-4年、
4-5年 | 建筑服务 | 97.11 |
修文文化产业投
资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 12,133.64 | 3,323.37 | 27.39 | 1年以内、1-2年、
2-3年、3-4年 | 建筑服务 | - |
安顺市西秀区黔
城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 11,044.65 | 5,522.33 | 50.00 | 1-2年、3-4年 | 建筑服务 | - |
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为园林生态业务所形成,按照合同约定,均存在逾期情况。
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催收款项,包括成立应收账款催收小组、法律诉讼、和解谈判等方式,并向国家工信部所属的清欠登记平台及贵州省省级平台上报公司应收未收的欠款,寻求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但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贵州区域、四川巴中等地区政府及平台公司财政资金紧张,履约能力较差。
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遵义红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西秀区黔城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按照 40%、50%、5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说明见本题(3)。
修文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未结算,目前正在积极配合过程中,预计 2024年可以完成结算。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虽然期末应收账款已逾期,但每年经催讨均有数额不等的付款,因此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政府及平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了解、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情况;
二、检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通过“天眼查”及其他途径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检查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了解、评估及测试与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