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工(00206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9:10:30 中财网
原标题:广东建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方案的具体内容为: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55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54,393,2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5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1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6月 6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年 6月 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75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8*****844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9日至登
记日:2024年6月 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号建工大楼 9楼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志勇。

咨询电话:020-33974829。

传真电话:020-33976964。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决议。

2.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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