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瑞利混合 (010564):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4年5月17日 报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31日 一、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65号文准予注册,《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 2021年 3月 1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4年5月13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5月14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自2024年5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7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2665号) 准予注册,本基金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21年 3月 12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04,743,165.2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年 5月 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于 2024年 5月 14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4年 5月 14日发布的《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 2024年 5月 15日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24年 5月 15日(清算起始日)至 2024年 5月 17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 5月 14日
注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 清算情况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及清算期间的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于 2024年 5月 14日(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19,984.61元,截至 2024年 5月 17日(清算结束日)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13,139.59元。 (2)、本基金于 2024年 5月 14日(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0.60元,截至2024年 5月 17日(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0.60元。 至 2024年 5月 17日(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06.01元。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于 2024年 5月 14日(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6,778.45元,该款项已于 2024年 5月 15日支付完毕。 (2)、本基金于 2024年 5月 14日(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73.17元,该款项已于 2024年 5月 15日支付完毕。 (3)、本基金于 2024年 5月 14日(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2.18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 5月 15日支付完毕。 (4)、本基金于 2024年 5月 14日(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3,000.00元,为预提的审计费,该款项将于收到审计所付费通知书后支付。截至 2024年 5月 17日(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3,000.00元。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4年 5月 17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净资产为人民币310,246.2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4年 5月 17日(清算结束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年5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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