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000958):投保董监高责任险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6:06:10 中财网
原标题:电投产融: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4-026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产融
或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监
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体董事、
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
高)权益,降低其非主观履职风险或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
致的风险,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为公司董监高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险方案简述
1.保险人(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2.投保人:电投产融
3.保险期间及保费:董监高责任险保险期间为2024年
07月1日~2026年06月30日,保险费用合计为772,540.00
元。

保单分2次出具,首期保单起止期为2024年07月1日
-2025年06月30日,保险费为386,270.00元;第二期保单起
止期为2025年07月01日-2026年06月30日,保险费为
386,270.00元,首期、第二期保费合计772,540.00元。

4.被保险公司:电投产融及其境内外子公司。

5.被保险人: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与董事有相
同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含境外公司及外籍董监高人
员)。

6.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
内,被保险人在所属公司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职责时,因过失导致在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
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定期报告(年
报、中报、季报)、临时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股东)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由投资者(股东)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
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
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发生保险责任
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
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二、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1.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一亿元
2.分项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内)
公司有价证券赔偿:指因有价证券赔偿请求而遭受的
损失。如招股说明书不实,财报不实等。赔偿限额同累计
赔偿一亿元限额(免赔额:20万元)。

公司不当雇佣行为赔偿:指因不当雇佣行为而遭受的
损失。如:不当免职、不当惩戒等。赔偿限额800万元(免
赔额:10万元)。

监管危机事件费用:指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主要
为应对监管危机事件而聘请法律顾问所发生的合理的费
用、成本和支出。赔偿限额100万元。

调查费用:指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应对调查所
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成本和支出。赔偿限额800万元。

公关费用:指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直接聘请的公
关顾问,以减轻赔偿请求对被保险自然人的名誉造成的负
面影响或潜在的负面影响所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成本和支
出。赔偿限额100万元。

衍生索赔调查费用:指被保险公司或其董事会、董事
会批准的任何委员会因衍生索赔调查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
的费用、成本和支出。赔偿限额100万元。

纳税责任:包含纳税责任及纳税责任抗辩费用。赔偿
限额500万元。

预调查费用:指为协助及配合由反贪腐、证券或商业
犯罪监管职能的监管及司法机构所进行的调查而发生的被
保险机构调查费用。赔偿限额100万元。

重要人员损失:为防止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的任何董
事会成员被解除职务或强制辞职、终生伤残或死亡给被保
险机构直接带来的不利影响或负面宣传,被保险机构聘请
公关公司、及/或顾问、及/或危机管理公司,及/或律师事
务所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和开支。赔偿限额50万元。

3.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外)
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抗辩费用:指因与身体伤害或
财产损失相关的任何赔偿请求而支付的抗辩费用。赔偿限
额50万元。

环境破坏的抗辩费用:指基于或可归因于环境状况的
赔偿请求。赔偿限额100万元。

个人超赔责任限额:针对个人的在保单责任限额以外
附加的责任限额。赔偿限额100万元。

累计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的500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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