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智行(301198):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33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喜悦智行(合肥)载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悦载具”)进行增资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8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1.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4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043.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356.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1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299《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结项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三、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新募投项目 “新能源及家电产业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喜悦载具。为推进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向喜悦载具增资 16,149.35万元(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0,149.35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喜悦智行(合肥)载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MA8NWC5H0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胤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2年 3月 29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安成路与南外环路交口西北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服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关系 喜悦智行(合肥)载具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喜悦载具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满足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及喜悦载具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本次以增资方式向喜悦载具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喜悦载具将及时按规定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施要求,同意公司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喜悦载具进行增资16,149.35万元(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增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 1、喜悦智行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喜悦智行以募集资金向喜悦载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喜悦智行以募集资金向喜悦载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喜悦智行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喜悦载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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