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300851):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6月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5日(星期三)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15至2024年6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3层3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3、上述提案12、提案13、提案14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8.00、议案9.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上述提案中,提案10、提案11.01、提案11.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5、上述提案12、提案13将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案10为前提条件,若提案10未获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其他换届人选。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提交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4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119891 (3)指定传真:010-62119895 (4)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5、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使用传真登记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 联系人:童欣、胡波 电话:010-62119891 传真:010-62119895 邮编:102206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51,投票简称:思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授权 (先附件2: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授权 (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者不打视为弃权。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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