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普洛药业(000739):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4-3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4年5月15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阳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年人保字072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与中国银行东阳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年人借字072号)中的流动资金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2、2024年5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东阳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年人保字071号),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东阳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年人借字071号)中的流动资金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3、2024年5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衢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衢化2024人高保077),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泰药业”)与中国银行衢化支行之间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下属9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合同(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三)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3.债务人: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5,000万元; 5.担保期限:2024年5月17日—2026年5月17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37,77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28%。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