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云鼎科技(000409):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3-0105号)
原标题:云鼎科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3-0105号)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所涉及的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3-0105号 此为二维码防伪标志,内含本报 告估值主要信息,建议报告使用 方查证核实 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 河社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 智大厦1栋1C618 电话:0755-88832456 邮编:518024 目 录 声明 .................................................................... 1 (摘要) ................................................................ 3 一、绪言 ................................................................ 6 二、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6 三、评估目的 ........................................................... 18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9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4 六、评估基准日 ......................................................... 24 七、评估依据 ........................................................... 24 八、评估方法 ........................................................... 27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5 十、评估假设 ........................................................... 36 十一、评估结论 ......................................................... 38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40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9 十四、评估报告日 ....................................................... 50 评估报告附件 ........................................................... 51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十、资产评估报告中已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十一、本报告未考虑评估对象及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尚应承担的交易所产生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也未对各类资产的评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委托人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资产评估报告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抵押、担保等任何限制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三、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在资产实际作价时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3-0105号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 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 解或误用。一、绪言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 委托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系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经济行为已获得委托人的上级单位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第 1 号)批准。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具体评估范围为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资产总额账面值50,938.32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57,681.74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6,743.42 万元。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0520号)。评估范围账面值与审计报告报表数据一致。 被评估单位承诺具体评估对象和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和范围一致、不重不漏,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确定,确定时综合考虑实现经济行为的需要、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要求,以及会计期末提供资料的便利和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尽可能接近等因素,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六、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按照我公司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我公司评估人员已实施了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对资产进行实地勘查与核实,并取得了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分析,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八、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九、评估结论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6,046.89 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贰亿陆仟零肆拾陆万捌仟玖佰元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不应当被视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和本次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建议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在参考分析评估结论的基础上,结合股权转让时资产状况和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进行决策。 十、特别事项说明 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二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对于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二项“特别事项说明”中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事项,提醒报告使用人关注。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3-0105号 一、绪言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鼎科技”) 曾用名: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7780406F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1910室 法定代表人:刘波 注册资本:66421.050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000409.SZ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02日 经营期限:1993年03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销售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选矿;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 概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科技”) 曾用名:内蒙古中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MA0PX50DXA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徐忠东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6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5日 经营期限:2018年6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管理、矿业资源开发和加工、对外贸易、国内贸易、技术服务。 2. 企业介绍及历史沿革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是山东中大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新材”)和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合资成立的用以重整及接收原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鄂托克旗泰源煤矿有限公司、阿拉善盟泰宇冶炼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巨能化工有限公司、阿拉善盟盛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以高纯度锰合金、新型材料为发展方向的公司。 中盛科技及其分子公司通过接收破产重整资产形成有原洗选精煤300万吨、焦炭96万吨、高纯度氧化钙100万吨、高纯净锰铁合金65万吨和冶金氧化球团60万吨等生产能力,依托股东公司冶炼管理经验和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和国家钢铁研究总院等机构的研发优势,中盛科技的先进金属材料中试研发基地正在建设,主要研发用于煤化工关键零部件用材料、工程材料、军工产品的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等。 (1)中盛科技成立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由中大新材与云鼎科技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其中:中大新材认缴出资额22,500万元,云鼎科技认缴出资额7,500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合同》和《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最迟于2018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成立时股权架构如下:
2018年9月,中大新材以冶炼业务涉及净资产对中盛科技出资,出资资产经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中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内蒙古中盛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所涉及的山东中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冶炼业务涉及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18]11141号)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5日,中大新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3,497.54万元。 出资资产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出具《内蒙古中盛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京永鲁验字(2018)第21002号)验证:截至2018年9月11日,中盛科技已经收到股东中大新材以冶炼业务所涉及净资产出资的实收资本人民币22,5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75%。 2018年11月至12月,云鼎科技分四笔将总计4,000万元出资额汇入中盛科技账户,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有3500万元未完成出资。 本次出资后,中盛科技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3.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出资及占股比例如下:
4. 近年资产、损益状况 中盛科技近四年的合并及单体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合并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盛科技近三年及基准日年期的合并及单体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合并经营成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经营成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 长期股权投资概况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范围内包含下属共计6家被投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图所示: 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及投资成本见下表:
5.1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概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泰升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743879407J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左旗乌斯太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15,726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5,72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法定代表人:宋西兰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3日 营业期限:2002-12-13 至 2099-12-31 经营范围:煤炭加工销售;洗精煤;各类焦炭、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生铁冶炼、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2)经营及财务状况 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包括300万吨洗煤项目、96万吨炼焦项目、泰源煤矿采矿权及采矿工程(下属分公司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泰源煤矿管理),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中300万吨洗煤项目、96万吨炼焦项目租赁给子公司中盛营销生产,泰源煤矿因产能整合后的报建等程序未完成,尚未开展生产经营。 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负债包括应付偿付债权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阿拉善盟盛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概况 企业名称:阿拉善盟盛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盛隆物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772204054X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素图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宋西兰 成立时间:2005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05年3月10日至2035年3月8日 经营范围:焦炭、五金劳保、冶金设备、机电配件、燃料油脂、生铁、建筑材料、铁粉、炉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水泥的采购及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2)经营及财务状况 从破产重整取得,盛隆物资无实物资产,仅剩余少量银行存款和约1.8亿元负债。 5.3内蒙古中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概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中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盛技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MA0Q50067K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席远龙 成立日期:2019年 01月 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经营及财务状况 内蒙古中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包括4.8万吨特钢、60万吨金属球团项目,均处于在建状态,尚未投产。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年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4内蒙古中盛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1)概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中盛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中盛贸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MA0Q501E9P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0.00元人民币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效生 成立日期:2019年 01月 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铁产品及原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建材等货物与技术的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及财务状况 内蒙古中盛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为贸易公司,其业务包括为中盛营销采购生产用煤炭等原料,自主开展贸易业务。其财务、人力、经营人员及活动均由母公司代为管理。 办公地点为无偿使用母公司场地。 内蒙古中盛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年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概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中盛科技营销有限公司(简称:中盛营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MA0Q500R9D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缴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庞国胜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铁产品及原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建材、劳保、生活办公用品等所有货物的采购及销售业务;从事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加工,机械设备及配件、钢结构加工、安装、维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及财务状况 内蒙古中盛科技营销有限公司通过租赁泰升实业的洗煤、炼焦资产进行生产,并获得收入。其财务、人力、经营人员及活动均由母公司代为管理。办公地点为无偿使用母公司场地。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存货。 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5.6山东中潞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概况 企业名称:山东中潞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潞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NN4HJ37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英雄山路129号7-202 出资额:600,000万元 实缴资本: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中潞福郡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7日 营业期限:2018年11月27日至2028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及财务状况 2019年10月,内蒙古中盛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中潞福郡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新世界珠宝古玩文化城有限公司、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弘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山东中潞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组建山东中潞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约定出资额为600,000万元。成立至评估基准日,合伙公司未开展投资业务,各合伙人均未实际出资。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6. 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中盛科技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7. 税项 中盛科技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其附加的税种税率如下:
8.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股东,评估基准日持有被评估单位股权比例25%。 (三)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人以外的其他使用者为委托人上级主管单位,使用方式为本次评估目的所使用。此外,依照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对评估报告所对应经济行为负有审批、核准、备案等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依法引用评估报告的其他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确定使用人也为本报告合法使用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三、评估目的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事宜,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系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经济行为已获得委托人的上级单位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第 1 号)批准。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金额人民币-6,743.42万元,其中涉及质押情况如下:
具体评估范围为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资产总额账面值50,938.32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57,681.74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6,743.42 万元。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4)000520号无保留意见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 12月 31日 被评估单位: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评估范围中主要资产情况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1.存货 申报的存货为原材料,账面余额 8,349,962.00元,存货跌价准备 8,349,962.00元,账面价值0元,具体包括各类轴承、设备配件、五金零件等,原材料在2018年9月由股东出资取得,购买日早,在盘点日,大部分存放于厂区库房内,部分实际已领用消耗。 2.固定资产 2.1房屋建构筑物 申报房屋建构筑物主要位于敖包工业区,由股东实物出资投入,房屋构筑物主要在 2004年至 2014年间购建,账面原值 126,219,628.13元,计提减值准备26,524,358.10元,账面净值63,196,414.20元,包括各项专用建筑和公用辅助用房,大部分专用建筑构筑物如烧结厂房及配套用房、高炉及配套、助燃风机房及配套房、白灰窑及配套、铁路线等,因停产而闲置,部分公用辅助用房,如商业楼、餐厅、活动室等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建构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中盛科技声明权属归其所有。 2.2设备类资产 中盛科技申报机器设备合计1236项,账面原值187,577,087.35元,计提减值准备151,763,618.64元,账面净值35,465,217.69元,设备主要包括2018年9月股东实物出资取得的2*450立方高炉锰铁(炼铁)产线、180万吨烧结产线、45万吨球团(铁精粉成团)产线、100万吨白灰部分涉及的高炉及附属设备,以及2018年9月之后采购的少量设备,现场勘查日,上述设备基本处于停产闲置状态,维护状态一般。 申报车辆1项,为大众牌帕萨特型号轿车,购置于2022年,为办公用车,车辆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205,300.89元,账面净值128,099.20元,评估现场勘查日,车辆可正常使用,维护良好。 申报电子办公设备合计169项,主要为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原始时间在2007年至2022年间,分布在公司各办公及厂房内,电子办公设备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 3,607,801.34元,计提减值准备 143,907.09元,账面净值 1,934,665.79元,评估现场勘查日,部分设备已报废,其余基本可使用,维护状态一般。 3.在建工程 内蒙古中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申报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0,038,102.07元,其中大部分为股东实物出资的锰铁冶炼产线未完成部分,据被评估单位人员介绍,因原资产在2014年末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项目建设进度停止并遗留至今,截至评估勘查日,锰铁产线暂无计划开展生产,相应在建工程项目未投入启动建设。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1.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 中盛科技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共计两项,为 1项外购的发明专利和 1项外购的财务软件,在 2019年购置入账,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 58,926.47元,财务软件正常使用,发明专利已完成权利人变更且尚在法律有效期内。 2.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内蒙古中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账面未记录无形资产,为申报单位名下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共计 23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共计 11项,发明专利共计 4项,发明专利均为昆明理工大学专利权转移,软件著作权共计 8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