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华先生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除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5万元 -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总经 理王建华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下同)的0.0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0,312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王建华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 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六个月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允许增 持的期间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除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 (七)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 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 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 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王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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