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00095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由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化工公司或公司) 转来的《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 函中需我们回复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2021年至2023年,你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03%、67.06%、 70.52%,流动比率分别为0.82、0.64、0.58,速动比率分别为0.69、0.44、0.47,报告期末流动资产金额小于流动负债金额。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开展状况、融资情况、对外投资及同行业可比公 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多年持续小于1的原因。 (2)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有息债务及一年内到期债务情况,是 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情形,并结合可用货币资金情况、现金流量状况、扣非净利润亏损、融资渠道等事项进一步分析你公司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说明对你公司正常运营能力及业务开展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问询函第1条】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我们取得了河化股份有息负债明细,取得借款利息计算表 并进行复核,对相关事项进行函证,核查了报告期后还款情况; (2)取得2024年资金预算,了解公司2024年度资金预计使用状 况; (3)执行重新计算、分析性复核审计程序,核实资产负债率、流 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各项财务指标,结合货币资金、现金流量、扣非净利润率以及融资渠道,判断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4)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分析指标的合理性; (5)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业务开展状况、融资情况、对 外投资等情况,以及公司针对各种状况采取的应对措施。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流 动比率、速动比率变动符合公司情况,1年内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流 动性风险。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1.39亿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74.26%;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07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达 86.7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向前五名 客户销售及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内容、相关主体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发生时间、合作年限、销售回款等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对象同时为采购对象的情形,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销售及采购模式等情况,详细说明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依赖风险,如存在,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2条】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并选取 关键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程序,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客户及供应商信息,了解客户及供应商 的经营范围是否与业务性质一直,客户及供应商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交易背景、商业实质、对公司与其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关注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 的交易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未发现关联关系,未发现对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依赖风险。 三、年报显示,你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同比增 长 16.74%;净利润-1,155.92万元,同比增长 88.49%;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202.69万元,同比增长88.6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2.54万元,同比增长2,517.24%。请你公司: (2)请结合你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交易的具体内容、收入确认时 点的具体判断依据,说明收入确认是否恰当、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说明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情形。【问询函第3(2)条】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通过实施以下主要审计程序,对公司应收账款以及营业收入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1)了解并获取与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 度,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客户信息,了解客户的经营范围是否与 业务性质一直,客户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交易背景、商业实质、对公司与其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核查前五大的客户的股权架构和高管任职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选取样本获取并检查销售合同,了解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的 信用政策、结算条款,分析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核实销售政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针对公司不同风险阶段的应收账款,核实应收账款期后回 款情况,期后是否存在退回情况,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虚增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5)抽样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函证、发票、资金流、各个关 键节点的单据等,核实前五大客户交易真实性; (6)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合同中的交易模式及特点进行核查、是 否与行业一致,是否存在特殊异常的情况; (7)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 以确定其是否被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确定处理方式是否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有偏差。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及对所获取的资料、证据的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承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向客户提供产品的主要责任。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客户和供应商,并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决定产品交易价格。在此基础上相关业务适用“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的有关规定,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的交易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收入确认恰当,不存在虚增或提前确认收入的异常情形。 四、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金额为249.7万元,较期初增长 256.71%,应收账款金额为1,232.98万元,较期初下降12.02%。2023 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63.77万元。报告期末你公司已背书 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已终止确认金额为683.5万元。请你公 司: (1)结合公司业务特点、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和支付结算方式 等说明你公司本年度大幅增加票据结算比例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并量化分析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的影响。 (2)说明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主要涉 及的银行具体情况,公司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条件,公司前五大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明细,包括出票人、交易背景、到期日、是否带追索权、是否为关联方等,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销售信用政策、期后销售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政策、 近三年坏账损失率、账龄等,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4)报备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实 缴资本、缴纳社保人员数量、应收账款金额、交易内容、形成时间、逾期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问询函第4条】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对公司销售业务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 评估和测试,经评估测试,销售业务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2)取得应收票据备查簿,核查应收票据处理; (3)在全国工商系统查询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 据的前五大客户基本信息,与销售发票的公司信息进行核对,以了解客户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4)获取河化股份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算过 程,判断计提依据的合理性和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5)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信用减值损失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 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运行的有效性; (6)对于单项计提的减值准备,结合已识别的债务人的风险特 征、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判断计提方法的合理性; (7)对相关债务人进行函证程序,并关注期后回款情况,评价 河化股份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8)检查与信用减值损失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 恰当列报。 (9)在全国工商系统查询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包括欠款 方名称、实缴资本、缴纳社保人员数量,取得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账、并取得期后回款情况;经核实,公司销售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10)对公司管理层及销售访谈,了解公司的账期及应收账款预 计回款情况。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会计处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与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相近,处于合理水平;相关客户与河池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金额1.48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3.23%,无形资产账面金额 2,416.25万元,报告期内均未计 提减值准备。请你公司: (1)结合固定资产具体构成、使用年限、使用状况、权利受限 情形、闲置状态、产能利用率等,说明本期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2)结合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及未来使用价值,说明报告期对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本期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固定、无形资产明细表,关注固定、无形资产类别、使 用年限、残值率及累计折旧计提情况、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并复核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计提准确性,是否与财务报表列示一致; (2)复核河化股份编制的固定、无形资产减值明细表;取得报告 期评估报告并进行复核; (3)抽盘河化股份及下属公司固定资产,对实物进行观察,了解 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判断是否有减值迹象; (4)向管理层了解产能利用率情况; (5)执行重新计算、分析性复核审计程序,重新计算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选择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判断其计提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河化股份报告期内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未计提是合理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不存在显著差异。 六、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480.07万元,较期 初增长33.9%,在职员工合计189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请你公 司: (1)结合员工数量变化、人均薪资变动情况等量化说明应付职 工薪酬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人力资源成本大幅上升的情形,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2)结合营业成本、期间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具体金额,说明应 付职工薪酬的变动情况是否与上述成本、费用相匹配,以及对上述成本费用的具体影响。 (3)结合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情况, 说明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与上述现金流是否匹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问询函第7条】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我们获取了公司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能文件、费用核算管理 制度、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了解、评估了河化股份与各项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河化股份对费用的确认相关的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我们获取了公司的人员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核实公司人 员变动情况; (3)向管理层了解,报告期,职工薪酬大幅增加的原因,对比同 行业职工薪酬的变化,判断公司职工薪酬变化的合理性; (4)获取各期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明细,结合项目进度,核实营 业成本、期间费用中列示职工薪酬变动情况及是否匹配,了解职工薪酬的变化对成本费用的影响情况; (5)结合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情况, 重新核对现金流量表中金额,判断应付职工薪酬变动与现金流量表的匹配程度。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工资水平与同行 业未发现明显差异情况;职工薪酬与成本费用匹配,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与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匹配。 七、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金额2,036.35万元,较期初下 降,44.56%,报告期内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76.04万元。请你公司:(1)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存货水平的合理性,是否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量化说明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各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情况是否匹配。(2)说明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主要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与上期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存货科目执行的审计 程序,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问询函第8条】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主要核查程序 (1)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对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进行了分 析,结合存货的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以判断公司存货水平是否真实、合理; (2)向管理层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 判断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各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的匹配程度; (3)对存货采购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以判断公司存货是否进 行合理的暂估,是否有跨期情形; (4)实施监盘程序,对报告期内期末存货进行存货抽盘,以判断 其是否真实存在、账实是否相符;同时在盘点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存货库龄及效期情况,以判断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进行计价测试程序,抽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及领用、库存 商品收发等进行计价测试,以判断公司成本计价原则是否与其制定 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并保持了一贯性原则,以及成本核算计价结果 是否准确、是否通过调节计价方法来调节利润的情况; (6)执行函证程序,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交易额进行函 证及走访程序,以判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及相关余额是否真实、完整; (7)选用恰当的存货假设及关键参数标准,抽样测算存货期末 可变现净值,关注与上期的差异,并与同行业对比,判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认 为河化股份报告期内存货变动情况合理,与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专此说明,请予查核。 (此页无正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中梁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春利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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