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00223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1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6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6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 启明科技园A座5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 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 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 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 帐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 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 14:00至16:00;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 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 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2”,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
(1)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委托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委托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应选人数为3位) (3)委托人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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