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科技(30042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1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环镇路17号昇辉控股有限公司。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昭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18,532,9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7,609,1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73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23,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23,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23,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57%。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6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6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6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6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6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1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2%;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944%;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2%;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944%;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2%;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944%;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2%;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944%;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2%;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944%;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2%;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944%;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2%;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944%;反对301,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15.01 选举王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8%。 15.02 选举冯平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8%。 15.03 选举张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8%。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16.01 选举李昭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8%。 16.02 选举纪法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7%。 16.03 选举柳云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8%。 16.04 选举崔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8%。 16.05 选举刘善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8%。 16.06 选举谭海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52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怡星律师、郑钰莹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3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