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世纪恒通(301428):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担保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4-036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质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以下简称为“建设银行”)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包含公司已存续授信额度 34,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品种、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利率等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综合授信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杨兴海先生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兴海先生、杨兴荣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与拟申请贷款的银行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质押担保概述 拟抵押物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关联担保概述 (一)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累计不超过4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上述综 合授信无偿提供累计不超过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因此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质押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同时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问题,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正在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不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3,000万元。 除上述关联担保情形外,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杨兴海先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杨兴海先生、杨兴荣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此项交易是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拟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关联方为上市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且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方为上市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