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603977):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临027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825,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发展需要,股东江钨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18,637,25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212,416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2,424,834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股东江钨集团出具的《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江钨集团承诺:自国泰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集团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江钨集团承诺:自所持国泰集团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国泰集团股份总额累计不超过国泰集团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国泰集团股份总额的30%;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当年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国泰集团提交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国泰集团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直接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与相关处罚。 3、江钨集团承诺: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10月17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则本公司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本公司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江钨集团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6-0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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