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688249):晶合集成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20:15:52 中财网
原标题:晶合集成:晶合集成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8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主持,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预留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骨干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31日,并以 10.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06,135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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