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20:16:02 中财网
原标题:福瑞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5月24日,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牛大为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首次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31日,向10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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