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873527):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20:31:05 中财网
原标题:夜光明: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5月 30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国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30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922,480股,占公司股本的 16.525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增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790,763股,占公司股本的 11.309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增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6,737股,占公司股本的 0.41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9,383股,占公司股本的 0.16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鹏飞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30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173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5月 30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任初林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30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9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聘任王增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增良先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鹏飞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未发现李鹏飞先生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李鹏飞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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