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000566):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21:40:47 中财网
原标题:海南海药: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十一)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公司实际情况
序号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8.1条款)公司实际情况
(一)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同时,根据 9.8.2条款,存在资金占用 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 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 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的余额在 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 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 决。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并经本所 律师查询公司在深交所指定网站披露的 公告,截至 2023年末,公司前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重庆赛诺 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余额为 18,662.45万元,公司已 制定以资抵债方式清偿债务的解决方 案,并已付诸实施,相关药品权利的变 更手续已逐步落实,已按程序提交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预计在 2024年 6 月完成变更手续,公司不存在左列所述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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