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000566):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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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31日 21:40: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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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海南海药: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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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 |
(十一) |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
二、《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公司实际情况
序号 |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8.1条款) | 公司实际情况 |
(一) | 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同时,根据 9.8.2条款,存在资金占用
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
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
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的余额在 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
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
决。 | 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并经本所
律师查询公司在深交所指定网站披露的
公告,截至 2023年末,公司前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重庆赛诺
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余额为 18,662.45万元,公司已
制定以资抵债方式清偿债务的解决方
案,并已付诸实施,相关药品权利的变
更手续已逐步落实,已按程序提交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预计在 2024年 6
月完成变更手续,公司不存在左列所述
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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