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新金路(000510):终止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4—4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五 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2023年6月,公司与蔡昱、江川、张东响、胡仕伟、芜湖天英 芯片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兵科技”)45.28%股权,公司与金成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收购其持有的天兵科技8.27%股权,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近日,公司与蔡昱、江川、张东响、胡仕伟、芜湖天英芯片技 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终止协议》,公司与金成仁签署了《终止协议》,鉴于目前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经友好协商,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上述收购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收 二、关于终止收购天兵科技股权的说明 自公司与上述相关方签署关于天兵科技的《股份转让协议》以来, 各方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鉴于目前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原协议暂时不具备履行条件,进而导致合同目的短期内无法实现,出于商业上的考虑,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双方同意,将适时研究通过其他方式推进项目收购的可能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终止协议》确定自终止之日起,原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 利义务即行终止,双方不可撤销的承诺双方之间不存在因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互不负违约责任。 2、此次终止上述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夯实氯碱主业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拓展多元化发展战略,打造相关多元业务协同发展的产业结构。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同蔡昱、江川、张东响、胡仕伟、芜湖天英芯片技术 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终止协议》。 (二)公司同金成仁签署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四年六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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