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6:30:21 中财网
原标题:新开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3年 5月 17日至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年 5月 27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 6月 2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四)2023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2023年 6月 2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个月内授出,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31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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