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2000ETF基金 (159533): 博时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7:10:30 中财网

原标题:中证2000ETF基金 : 博时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博时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4年6月7日
公告日期:2024年6月4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基金概览 ...................................................... 1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2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5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6 六、基金合同摘要 ................................................. 19 七、基金财务状况 ................................................. 19 八、基金投资组合 ................................................. 21 九、重大事件揭示 ................................................. 24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24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24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 25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26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博时中证 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博时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bosera.com)上的《博时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博时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股票型指数基金
3、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简称:博时中证2000ETF
6、场内简称:中证2000ETF基金
7、基金代码:159533
8、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4,458,785.00份。

9、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98元。

10、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4,458,785.00份。

11、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2、上市交易日期:2024年6月7日
13、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6、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35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

5、发售价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7、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的直销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C座609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韩明亮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如下:
1)已经具有发行认购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网信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
3)尚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本基金自2024年2月23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24年5月22日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基金首次募集的实收基金现金部分为人民币
214,458,785.00元。其中,首次募集期间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14,439,000.00元;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20,179.39元,其中人民币 19,785.00元折成19,785.00份基金份额,剩余人民币 394.39元归入基金财产。上述净认购金额及通过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合计人民币214,440,760.00元已于2024年5月28日止全部划至基金托管账户。另外,本基金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款在募集期间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8,419.39元,其中人民币18,025.00元折合18,025.00份基金份额,利息人民币394.39元归入基金财产。该款项中人民币226.98元已于2024年5月28日止划入基金托管户,剩余款项将于下一季度银行结息日次一工作日(2024年 6月21日)划入基金托管户。

9、基金备案情况:本基金于2024年5月28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博时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24年5月28日正式生效。

10、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5月28日。

11、基金合同生效日份额总额:214,458,785.00份。

(二)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4〕424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4年6月7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中证2000ETF基金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533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交易上市份额:214,458,785.00份(截至2024年5月31日)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或者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4年 5月 31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362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57,458.73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4年5月31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47,116,567.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68.60%;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67,342,218.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31.40%。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4年5月31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持有基金份额(份)占场内总份额比例(%)
1招商期货有限公司25,001,215.0011.66%
2东吴期货有限公司20,002,166.009.33%
3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玖瀛12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00,972.009.33%
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01,760.003.73%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00,466.003.73%
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00,364.003.50%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340.003.26%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340.003.26%
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340.003.26%
10上海或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然赋益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5,010,340.002.34%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王济帆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2、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5月24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自2020年4月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自2020年4月1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志良先生,会计师。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系,获管理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金融工商管理硕士(FMBA)。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权部)副部长。历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公司财务总监、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马伯寅先生,博士。分别于1997年7月、2001年7月、2010年1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自1997年7月至2004年9月,就职于北京大学团委,分别任干部、宣传部部长、副书记;2004年9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任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级干部、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驻中华保险风险处置工作组成员、广深工作组组长,中华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4年 4月至2015年 10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巡视员;2016年8月至2018年9月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2年9月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党委委员、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2022年9月至今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

赵文武先生,中共党员,硕士。1991年10月至2009年4月,于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6月,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5年2月,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同时兼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 2月至 2021年 1月,任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 1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六部副总经理。

方瓯华先生,复旦大学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年起,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支行、大客户二部、授信部、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2011年起,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担任高级经理,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管理工作。2015年,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投资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上海永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等职,负责公司整体运营。2018年,出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21年卸任。自2022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2002年 8月至2008年7月,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年10月至1995年12月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

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1月至2004年7月,华能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7月至2009年3月,赵如冰先生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6年8月, 赵如冰先生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 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8月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子洲先生,1960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工作20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张日忠先生,硕士,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先后在中央财经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在 The University of Westminster获得硕士学位。自 1991年 7月起加入招商局集团,先后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文员,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招商局控股(英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财务总监、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CEO、党委书记。2021年8月至2024年3月,任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招商局检测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蒋伟先生,硕士。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办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20年7月就职于长城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 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0年6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2020年 6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自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年 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2016年3月18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年至1989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1989年至 1992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5年深圳市天元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负责人,1995年至2000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南方软件开发中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年至2014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年至2015年任中财国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 11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22年3月16日起任董事总经理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23年8月15日起任董事总经理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人工智能实验室主任。2024年4月2日起任首席数字官(总经理助理级)兼人工智能实验室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张东先生,硕士,总经理。1989年至2024年先后在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从事零售金融、财富业务和财务会计等工作。2024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吴慧峰先生,硕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96年至2023年先后在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诚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公司管理等工作。202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主管 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唐屹兵先生,硕士。2015年从美国罗格斯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2024年2月2日)、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2024年2月2日)、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2年7月22日-2024年 2月 2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至今)、博时中证可持续发展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至今)、博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至今)、博时上证科创板新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9月30日—至今)、博时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3月23日—至今)、博时中证机器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4月4日—至今)、博时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5月18日—至今)、博时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5月23日—至今)、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9月6日—至今)、博时中证医疗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0月24日—至今)、博时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1月23日—至今)、博时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3年11月28日—至今)、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3年12月1日—至今)、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2月19日—至今)、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4年4月26日—至今)、博时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5月28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黄健斌先生。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专职委员于善辉先生。

公司首席基金经理过钧先生。
公司首席投资官兼权益投研一体化总监、权益投资四部总经理、境外投资部总经理曾鹏先生。
权益投资三部总经理兼权益投资三部投资总监蔡滨先生。
董事总经理兼年金投资部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投资总监杨帆先生。
行业研究部总经理魏立先生。
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兼行业研究部研究总监金晟哲先生。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投资总监赵云阳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0人,平均年龄38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3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385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96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4、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及审计需要的除外;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9)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定最低期限;
(12)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对价的现金部分;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5、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五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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