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凌云B股(900957):凌云B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B股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 5月30日、5月31日、6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及所处行业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一季报显示,主营业务发电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一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出现下滑。电站运营9年来,经营情况一直保持稳定,2021-2023年,年均发电量分别为15279、15897、15779万千瓦时,对应的月均发电量分别为1275、1324、1315万千瓦时。2024年一季度受极端天气以及区域限电影响,一季度月均发电量为853万千瓦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进入四月份,天气转好,四月发电量为1205万千瓦时、五月发电量为1086万千瓦时,因季节性原因导致的发电量下降因素正在消除,公司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事项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4年5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和维护股东权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在银行开立了回购事项境内专用外汇账户,购汇审批手续正在进行中。详情见公司2024-015号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 报备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询证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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