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11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拟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0元/股。具体回购股数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4年 3月 1日及 2024年 3月 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17)、2024年 3月 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2024年 3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4年 4月 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年 5月 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5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41,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17%,最高成交价为5.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17,06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 5月 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4年 4月 26日至 2024年 5月 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8,928,899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 24,732,22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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