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001317):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权益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可转债不需暂停转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红阳及其胞弟、董事邱红刚,出具了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红阳及其胞弟、董事邱红刚之外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张侃、任敏、李刚全,监事汤荣辉,高级管理人员马大贵、张侃、任敏,出具了承诺: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人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将调整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15.38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李刚全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 电话:023-63055149 传真:023-6305514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权益分派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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