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68807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2.33元/股(含)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11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9,7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4.8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关于调整 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回购报告书》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7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82.33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6月11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7,776,223×0.35)÷188,188,255≈0.3492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87,776,223×0.48)÷188,188,255≈0.4789。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70-0.3492)÷(1+0.4789)≈182.33元/股。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9,730.00万元(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回购股份41.2032万股,公司以剩余回购资金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剩余回购数量,则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预计约为65.41万股至107.81万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24%至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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