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扬帆新材(30063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风险提示: 1、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扬帆新材,证券代码:300637,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6个交易日内(2024年 05月27日至 2024年 6月 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目前不生产光刻胶,公司光引发剂产品也不涉及半导体相关领域应用。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概念炒作风险。 3、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公司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都处于亏损状态。受光引发剂行业竞争加剧、价格下行的影响,公司2023年引发剂营收及营收占比率同比都有所下降。外加产能利用率较低等因素影响,2023年公司引发剂类产品毛利率为-8.96%。公司目前未发现行业有明显的变化趋势,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扭亏好转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内(2024年 05月 30日至 2024年 6月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6个交易日内(2024年 05月 27日至 2024年 6月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就相关事项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董事会核实确认,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与公司有关的情况不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年 04月 24日、04月 29日分别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一季度报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近两年光引发剂的营收、营收占比与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3、近日,光刻胶概念受到市场资金的关注。公司目前不生产光刻胶,公司部分光引发剂产品仅作为 PCB电路板光刻胶的原材料,但不涉及到半导体相关领域应用。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概念炒作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股票异动向实控人控制的公司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实函; 2、关于公司股票异动向实控人控制的公司 SFC CO., LTD.的核实函; 3、实控人控制的公司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回函; 4、实控人控制的公司 SFC CO., LTD.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回函; 5、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06月 0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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