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30139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汇成真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汇成真空 股票代码:301392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Huicheng Vacuum Technology Co.,Ltd.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龙园路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联席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特别提示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24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简称或词语含义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比例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1,336,39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3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本次发行价格为12.2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C制造业”中的“C35专用设备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5)。截至2024年5月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32倍。 截至2024年5月21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负数(深科达)和极值(易天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12.2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6.3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5月21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7.32倍,亦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9.9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体现,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对苹果产业链依赖的风险 作为目前全球消费电子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的苹果公司及其产业链厂商是发行人的重要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厂商的合计销售额分别为28,716.95万元、20,338.73万元和12,179.0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77%、35.64%和23.34%,来自苹果产业链厂商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额比例分别为61.95%、49.74%和31.78%,发行人来自于苹果产业链厂商的销售收入和毛利占比较高。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依赖的风险。 如未来公司无法在苹果产业链的设备制造商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产业链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除此以外,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苹果公司的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则可能影响苹果系列产品的销量,进而影响公司等上游设备供应商的市场需求,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近年来,受我国劳动力和土地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以及降低中美贸易摩擦可能产生的影响,苹果公司将部分产能向印度、越南等地进行转移。如果公司无法顺利对接苹果及其代工厂商的海外需求,将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诉讼纠纷、仲裁事项及《和解协议》约定对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光驰存在一项仲裁。2022年9月5日,发行人、李志荣、罗志明与上海光驰就上述仲裁案件项下所涉争议及仲裁请求(含发行人的反请求)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仲裁及和解协议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内容。和解协议约定发行人向上海光驰支付和解补偿款人民币2,100万元,且发行人承诺并保证,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在上海光驰2022年4月6日退出汇驰真空后的1年内,均不得从事与上海光驰及上海光驰股东光驰公司(OPTORUN Co., Ltd.)2019年2月21日《合资合同》签订时的Apple客户(指注册于美国的Apple Inc., Apple Operations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同的业务或产品,不与上海光驰及上海光驰股东光驰公司(OPTORUN Co., Ltd.)在上述客户范围内构成竞争。否则,发行人应向上海光驰支付6,000万元违约金,并另行向上海光驰支付上海光驰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用42万元,以及于该案支出的仲裁费用和财产保全申请费。2022年9月13日,发行人已支付和解补偿款人民币2,100万元,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了一定影响,且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2,100万元。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仍存在两起诉讼纠纷: (1)2023年8月3日,赣州宝明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判令发行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总计约2,010万元以及返还已支付的货款595万元,诉讼纠纷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内容。2023年12月27日,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3)赣0791民初4607号),判决驳回原告赣州宝明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赣州宝明负担。2024年1月18日,发行人收到赣州宝明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2023)赣0791民初4607号),并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赣州宝明一审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3月12日,发行人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赣州宝明就上述纠纷事宜提起上诉,如果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赣州宝明一审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将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和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2)2023年 10月,繁枫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常州市乐萌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太仓旋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停止对其商业秘密的侵害行为(包括删除、拆除或销毁相关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等),并共同赔偿其损失500万元,共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万元,支付原告知识产权鉴定费5万元、律师费50万元等。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中国银行东莞分行账户(账号:7250*****0893)的300万元资金被冻结,该冻结金额较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12,891.02万元),对发行人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诉讼纠纷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内容。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述两起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苹果消费电子产品的外观设计及使用材料变化的风险 苹果手机外形设计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延续性:从初代iPhone到iPhone3GS采用了圆润边缘设计,从iPhone4到iPhone5s采用了直角边缘设计,从iPhone6到iPhone11均采用了圆润边角设计,从iPhone12到目前iPhone15采用了直角边框设计。材料方面,苹果手机中框/后壳的材料多数采用了铝合金后壳、不锈钢中框+玻璃后壳方案,从iPhoneX开始,苹果手机在每年发布的系列产品中均安排“低配(非Pro系列)+高配(Pro系列+ProMax系列)”搭配,低配手机采用阳极氧化铝合金中框,无需发行人设备进行真空镀膜,而高配系列(Pro系列+ProMax系列)采用不锈钢或钛合金中框材料,需要真空镀膜。若未来苹果手机产品的外观设计及使用材料发生变化,对真空镀膜的需求减少,将对发行人的产品销售及收入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四)下游应用行业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4,827.34万元、32,059.19万元和14,978.17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21%、56.17%和28.71%,是公司收入的主要部分。 消费电子行业是公司真空镀膜设备主要的下游应用领域,若未来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下降,行业固定资产投入减少,真空镀膜设备需求增速及渗透率也会随之下降,可能会导致发行人来自消费电子类市场收入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形;另外,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消费电子行业,容易导致公司在其他行业的技术积累和生产经验不足,增加后续市场开拓风险,上述两个因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或紧缺风险 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配件类、真空泵类、电源类、真空腔体及电气类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9.67%、85.33%和80.96%,占比较高。因此原材料价格变动将对主营业务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如果未来原材料受到市场供求、贸易摩擦、运输成本、能源价格等因素影响,导致供应紧缺或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不能及时采购到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者将原材料价格上涨传导至下游或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将会对公司的生产交付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主要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实现收入合计分别为35,021.50万元、34,522.54万元和22,824.7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56%、60.48%和43.72%,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及公司实施大客户战略,主要客户包括富士康、比亚迪、苹果、捷普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上述客户与公司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未来,若公司部分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将受到不利影响,并且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在议价方面处于劣势地位。 (七)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882.08万元、23,498.52万元和23,691.1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40%、45.26%和38.05%。 公司期末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 公司存货金额较大与公司所处设备制造行业特点及其上下游有关,且随着公司生产和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有可能会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存货的有效管理,较大的存货规模将会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压力,且可能因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 (八)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461.79万元、10,966.09万元和21,385.6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90%、14.73%和25.11%,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审慎的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481.86万元、1,215.85万元和1,830.78万元,但若公司未来有大量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形成较大的坏账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233.64万元、17,945.71万和-773.92万元,同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001.60万元、7,041.77万元和8,107.5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的情形,主要是受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应付项目及存货等的影响。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则可能会对公司的流动性和经营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 (十)经营场所产权瑕疵带来的搬迁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自有房屋建筑因历史原案等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上述生产经营场所存在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或未办理租赁备案等瑕疵。公司可能面临因产权手续不完善或到期不能续租,从而存在因经营场所搬迁导致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风险,需新建或租赁其他房产替代现有厂房,最终给公司带来搬迁成本,短期内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提升研发能力。根据现有技术水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产品市场现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则可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效果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4,812.29万元,每年新增折旧1,175.07万元,随着时间推移,如果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由于行业技术进步使得项目技术水平不再具备竞争优势,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十二)业绩下滑风险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2,211.44万元,较上年度下降8.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77.79万元,较上年度下降11.01%;2023年度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不足,同时,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产品为客户的固定资产,通常情况下客户采购设备并批量验收后,短期内连续采购生产设备并扩产的意愿降低,综合使得真空镀膜设备-消费电子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17,081.02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第二节 发行人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60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43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1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21,336,3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将于2024年6月5日起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证券简称为“汇成真空”,证券代码为“301392”。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4年6月5日 (三)股票简称:汇成真空 (四)股票代码:30139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0,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5,0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1,336,391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8,663,609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的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10.00%,合计2,500,000股,获配金额为3,050.00万元。 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163,609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65%。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7,129.04万元、7,477.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因此,公司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2.1.2(一)的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Huicheng Vacuum Technology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万元 发行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志荣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8月14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7月26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龙园路2号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产销:真空设备、半导体设备、电子生产设备、光电设备、光伏设备、动力电池设备及产品相关的配件;上述设备、产品的相关制造工艺和应用技术、控制软件、工艺流程控制软件及相关生产自动化软件的研发、应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业投资及股权投资;国内商业贸易(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真空镀膜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邮政编码:523838 董事会秘书:肖献伟 电话:0769-85635968 传真:0769-85635958 互联网网址:http://www.hcvac.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有发行在外的债券。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志荣、罗志明、李志方、李秋霞。李志荣、罗志明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30.52%、20.46%的股份,李志方、李秋霞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13.63%的股份、7.51%的股份,该四人为同胞兄弟姐妹,于2020年7月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其作为发行人股东及/或董事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就所有决策事宜保持一致行动,四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72.12%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罗志明先生,男,1977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6213319770822XXXX。2005年6月至2009年8月,任东莞穗诚监事;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汇成有限监事、销售总监;2012年8月至2016年9月,任江西穗诚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任汇成有限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汇成光电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今,任贝伊特监事。 李志荣先生,男,1979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6242219790523XXXX。2005年6月至2009年8月,任东莞穗诚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11至2011年5月,任江西汇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汇成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东莞穗诚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任江西穗诚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任汇成有限总经理、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汇成真空总经理、董事。 李志方先生,男,1984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6242219840610XXXX。2006年8月至2019年7月,历任汇成有限销售部副总经理、监事;2009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华晨真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汇成光电监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汇驰真空执行董事、经理。 证号36242219820625XXXX,初中学历。2006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汇成有限 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采购员;2021年3月至今,任贝伊特执行董事 兼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办主任。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新余碧水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为对公司核心骨干进行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36名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新余碧水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新余碧水情况如下: (一)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新余碧水的基本情况如下:
新余碧水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 2: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26,972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