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6011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水余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关于调整授予数量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800.00万股调整为791.50万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调整授予价格 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即授予价格由4.20元/股调整为4.15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上述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杨水余、周焕辉、张德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 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6月3日为授予日,向公司287名激励对象授予79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5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上述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杨水余、周焕辉、张德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 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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