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00210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4-2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监管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独立董事制度》拟修订稿详见公司2024年6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4年6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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