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301065):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定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4日9:00-11:00,13: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自然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王佳佳 电话:0576-85501188 传真:0576-85585230 邮编:317016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65 2、投票简称:本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表1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表1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及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附件三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填写完整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应资料应于2024年6月4日16: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7016。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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