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00226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8:21:11 中财网
原标题:拓维信息: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代码:037262,期权简称:拓维JLC3。

2、本次激励计划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9.925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32%,行权价格为5.87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止,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2年6月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2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相关意见。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等待期自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自相应授予部
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件。    
3、公司层面行权条件: 以2021年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8%以2021年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为41.36%,公司层面满足行权条 件。    
4、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与 其所属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绩效考核相挂钩,各 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 标由公司决定。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行权比例及 额度(W)根据下表考核结果对应的板块/子公司/业务 单元层面年度业绩达成率(Y)进行确定: 板块/子 公司/业 务单元年 70≤ 60≤ Y≥80分 Y<60分 度业绩达 Y<80分 Y<70分 成率 (Y) 对应行权 比例 100% 80% 60% 0 (W)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绩效完成率 达到100%及以上,板块/子公司/业务 单元层面满足行权条件。    
 板块/子 公司/业 务单元年 度业绩达 成率 (Y)Y≥80分70≤ Y<80分60≤ Y<70分Y<60分
 对应行权 比例 (W)100%80%60%0
5、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2022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除2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其 余147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其中    

订稿)》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及额度(Z)根据下表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年度绩效等级 (X)进行确定: 个人年度 绩效等级 B及以上 B- C D (X) 对应行权 比例 100% 80% 50% 0 (Z)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 可行权比例(M)×板块/子公司/业务单元层面对应的 行权比例(W)×个人年度绩效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 (Z)。 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当年不能行权的股 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4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 满足100%行权条件,2名激励对象考核 结果均为C,满足50%行权条件。    
 个人年度 绩效等级 (X)B及以上B-CD
 对应行权 比例 (Z)100%80%50%0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首次授予147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0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8.50万股将予以注销;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当期权益不得行使,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361.20万股。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合计429.70万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71人调整为161人。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2名原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2.75万股将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61人调整为149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9人调整为8人。

3、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原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9.80万股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未满足全部可行权条件,不得行使的股票期权2.325万股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未满足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 权数量 (万份)本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剩余尚未行权 的数量 (万份)本次可行权数 量占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比 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147人)1107.50329.925777.57529.79% 
合计1107.50329.925777.57529.79% 
注: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所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

2、可行权日: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3、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并按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

八、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期间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3,299,25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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