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 予以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05,617,977股A股股票,每股 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2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599,999,996.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2,076,313.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7,923,682.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4月22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20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4年5月29日,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246,375.2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0,417.1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9年5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 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5月30日止,公司以2018年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截 至2020年5月29日,上述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已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 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 态。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在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 35.68亿元的 28.03%,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及预计节约的财务费用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也随 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减轻 财务费用负担,同时也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现行中 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测算,使用 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为公司节约财务 费用3,450万元。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说明 公司承诺该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 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公司 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时予以归还,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拥有足够的尚未使 用的银行贷款信用额度,不存在逾期归还风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经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承诺该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规模、 减轻财务费用负担,使闲置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公司整 体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同时,公司拥有足够的尚未使用的银行贷款信用额度,无逾期归 还募集资金风险。监事会同意将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规 模、减轻财务费用负担,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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