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603978):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9:10:55 中财网
原标题:深圳新星: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6月 4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年 5月 30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同时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大股东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财务资助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无需就财务资助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接受大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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