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603158):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限届 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2022年 5月 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4月 28日、2022年 5月 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将于 2024年 6月 8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 根据《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腾龙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2022年 6月 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4,360,000股已于 2022年 6月 7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过户价格为 5元/股。2022年 6月 21日,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分配方案中每 10股送 4股权益分派,分派完成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股 6,104,000股。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已于 2023年 6月 8日届满,根据解锁比例上限及 2022年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15.72%,共计 959,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56%。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3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上限分别为 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鉴于上述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将于 2024年 6月 8日届满,根据解锁比例上限及 2023年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及第一个解锁期递延解锁数量合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48.94%,共计 2,987,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达成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非研究院体系所属的参与对象不超过 123人,按下述要求进行考核:以2021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业绩基数(上述基数中“净利润”指扣除 2021年参股公司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下同),对 2023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完成情况分别对应的系数(X)、(Y)核算解锁比例。 非研究院体系所属的参与对象 2023年度的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年度合并审计报告(苏公 W[2024]A692号),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为 3,303,617,765.82元,定比2021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 41.65%,指标对应系数 X=0.93;公司 2023年度净利润为 194,456,407.04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对参股公司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的影响,定比 2021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为 105.28%,指标对应系数 Y=1。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研究院体系所属的参与对象第二批股份业绩考核目标部分达成,公司层面解锁比为 30%*(0.93*70%+1*30%)=28.53%。 (2)针对研究院体系所属的参与对象不超过 17人,按下述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定点、定点项目生命周期订单及新定点项目的营业收入。 研究院体系所属的参与对象 2023年的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持有人每一考核期的绩效考核结果(S),确定对应解锁时点持有人可分配权益的比例,具体如下:
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包括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票中当期解锁的股票,及该解锁股票对应的分红等权益。 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权益份额均不得解锁,未解锁部分(不包括第三批次)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若递延一年后仍未达到考核要求,则持有人当期不能解锁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应规定收回。若第三批次对应考核年份业绩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当年计划解锁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及递延,对应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应规定收回。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收回后管委会有权择机出售后按照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和权益售出时净值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由管委会决定其处理方式;或由管委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经公司综合评估,目前非研究院体系所属的全部参与对象合计 110人,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对应个人层面分配系数均为 100%。 因此,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个解锁期递延部分可解锁股份数为 1,407,672股,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数量为 1,579,689股,合计可解锁 2,987,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第一个解锁期递延部分仍未能解锁的股份数 74,088股由管委员收回。 第二个解锁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解锁份额将递延到下一个考核年度,递延份额对应公司股票数量为 251,142股;第二个解锁期全部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个人层面分配系数均为 100%,不存在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能解锁而由管委会收回个人份额的情形。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结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即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已部分达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次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委会根据第二个考核期考核结果对应的持有人可分配权益比例确定持有人在本期解锁时点可分配的股票数量,择机出售相应的股票,所获资金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向持有人进行分配;或经管委会同意将相应的标的股票依法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且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至公告前 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4年 5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针对研究院体系激励对象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调整为与非研究院体系激励对象考核指标一致,非研究院体系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维持草案内容不变,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均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3、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解锁,且本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