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601929):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9:51:08 中财网
原标题:吉视传媒: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长远 利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 2,500 万元、上限为人民币 5,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 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 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吴国萍 王文生 董汝幸 毛志宏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