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300838):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20:31:05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力诺: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唐照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唐照波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照波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照波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唐照波先生,1977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平阳县十六届政协委员。曾任职于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现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及子公司 BOP Industries Limited董事,浙江力诺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唐照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征集人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基于征集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情形,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同意。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唐照波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浙江力诺
股票代码:300838
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董事会秘书:冯辉彬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 2899号
邮政编码: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728108
传真:0577-65218999
互联网地址:https://www.zj-lenor.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委托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如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若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在《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票意见在且未另行表决的,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 2024年 06月 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有利于充分发挥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员工的激励作用,符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目的,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的健康发展;不会导致公司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不属于降低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4年 06月 17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 06月 18日至 06月 2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六、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部收到的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 2899号
收件人:戴志德
电话:0577-65728108
邮政编码:325200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唐照波
2024年 06月 05日
附件: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照波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   
说明:
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链式方式: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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