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A(000888):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20:56:18 中财网
原标题:峨眉山A: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4-40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
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
的总股本526,913,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资本公积金。若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6,913,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
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1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4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96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8*****620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08*****259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08*****556乐山市红珠山宾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4日至登
记日:2024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
咨询联系人:龙舸 刘海波
咨询电话:0833-5544568
传真电话:0833-55266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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