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香港 : 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1:31:15 中财网
原标题:红利香港 : 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5月3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20900 企红利ETF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暂未上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市日期 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霍华明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7-0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 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其他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 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 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 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场内简称 红利香港 扩位简称 红利ETF港股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的成 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 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其他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期权、资产支持 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投资范围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指 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期权及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 主要投资策略 具体包括:1、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4、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5、参与转融通证 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同期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风险收益特征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注:详见《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S < 50万份 0.80% 认购费 50万份 ≤ S < 100万份 0.40% S ≥ 100万份 1000元/笔 注: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 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2、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费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其他费用 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相关服务机构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3)标的指数成份股集中风险
(4)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
(5)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将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

(6)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7)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8)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
(9)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10)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11)退市风险
(12)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
(13)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
(14)套利风险
(15)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16)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
(17)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
(1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19)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第三方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20)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
1)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2)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4)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5)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21)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
(22)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23)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24)指数成份股发生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时的应对风险
(2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26)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分红派息、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比如: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2)汇率风险
3)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4)境外市场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合规性风险;(5)流动性风险;(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1)《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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