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A (018029):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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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1:36:4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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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泓德
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A : 泓德
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泓德
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4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0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
式 | 基金代码 | 018029 |
基金简称A类份额 |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
式A | 基金代码A类份额 | 018029 |
基金管理人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3年03月24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 暂未上市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 |
孙泽宇 | 2024年04月30日 | 2017年07月10日 | |
注:1、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2、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重点投资于新能
源产业主题相关优质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
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
|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
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
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
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周期及调控政策规律,通过分析宏观与微观经济
指标、市场指标及政策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在股票投资中,本
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包括太阳能、风能、核能、
地热能、锂电池、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综合判断符合本基金新能源产业主题定义公司的投资价值,筛选具备核心竞争
优势、发展空间大、有持续成长潜力的公司,构建投资组合。在债券投资中,
本基金采取适当的久期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
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此外,本基金
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投资,
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程度,降低系统性风险。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国
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
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
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申购费(前
收费) | M<100万元 | 1.50% | |
| 100万元≤M<300万元 | 1.00% | |
| 300万元≤M<500万元 | 0.30% | |
| M≥500万元 | 1000.00元/笔 | |
赎回费 | N<7天 | 1.50% | |
| 7天≤N<30天 | 0.75% | |
| 30天≤N<180天 | 0.50% | |
| N≥180天 | 0.00 | |
注: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时,如根据申购金额采取比例费率的,则适用申购费率为上表列示申购费率的10%;如单笔申购收取固定申购费的,则按上表列示申购费率执行。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管理费 | 1.20% |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
托管费 | 0.20% | 基金托管人 |
审计费
用 | 15,000.00 | 会计师事务所 |
信息披
露费 | 0.00 | 规定披露报刊 |
其他费
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
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
护费用和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
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的其他费用。 | 相关服务机构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
(1)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1)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2)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3)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1)信用风险;2)利率风险;3)收益率曲线风险;4)利差风险;5)市场供需风险;6)购买力风险。
2、流动性风险
3、操作或技术风险
4、管理风险
5、政策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7、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8、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9、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10、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海外市场风险;(2)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3)港股通额度限制;(4)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5)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6)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7)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8)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9)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10)汇率风险;(11)其他可能的风险1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12、发起式基金的风险及基金自动终止风险
1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泓德基金官方网站[www.hongdefund.com][客服电话:4009-100-888]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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