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锋股份(002806):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2:21:12 中财网
原标题:华锋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华锋股份”)于 2024年 6月 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两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两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为便于上述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1-24
注册地点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B17地块(白土镇九山地段)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注册资本16,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电解电容器原材料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件 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产品,高效聚合氯化铝铁净水剂及高效 脱色剂,污水处理剂,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 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电线电缆,线束组件,插头连接 件,通讯设备;自有物业出租,自有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100%控股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产权及控制关系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igu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202 4年3月31日 chi司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579,478,827.61513,233,143.30
净资产280,012,749.73264,762,151.26
负债总额299,466,077.88248,470,992.04
项目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2023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120,747,559.25445,757,235.77
营业利润15,290,569.50-1,168,787.52
净利润14,212,904.39602,613.64
4、经核查,高要华锋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融资活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融资活动将为其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进行相关融资时需要担保的问题。且上述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高要华锋目前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为 30,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52%,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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