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湖南发展(000722):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0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9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薇伊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咨询电话:0731-8878929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3、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6月0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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